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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5-03-19 10:34:16  文章来源:淄博日报   文章作者:佚名

(2015年3月11日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顶岐第一副主任代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在地方立法、监督工作、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各方面工作中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淄博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努力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提高立法质量、强化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为重点,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以贯彻落实。积极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实现党委人事安排意图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认真抓好年度立法计划落实,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做好立法与改革决策的衔接,对一些急需的立法项目优先调研论证、优先安排审议。进一步依法做好监督工作,继续深化专项工作评议,积极推动专题询问常态化,探索和改进视察、调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方式方法,强力推进稳增长促发展、转型升级、生态环保、城乡统筹、改革创新、文化强市和民生建设。进一步创新代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双联”工作,着力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巩固与深化,全面推进作风转变。
  会议号召,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淄博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加快建设文明和谐、富裕秀美的新淄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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