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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发力 管好人民的“钱袋子”
——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开展部门预算备案审查
发布时间:2017-10-12 11:31:31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李宗彦 李成明

      预算是“政府账本”。预算法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
     为了管好人民的“钱袋子”,我市人大常委会首创的部门预算备案审查,独辟蹊径取得较好效果。
    在审查预算时,各地人大常委会遇到一个难解的时间矛盾——财政部门提交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时间与人代会召开时间,两者间隔太短,有时甚至在人代会召开前一两天才能提交。这导致了预先审查、初步审查等大量工作“先天”的时间不足。
    怎么办?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转变思路,充分利用闭会期间,探索开展了部门预算备案审查。“部门预算备案审查时间充裕,恰好可以化解时间不足的矛盾,破解实质性审查难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杨宏伟说。
    部门预算备案审查,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市财政局在批复部门预算后,将部门预算抄送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等进行备案;市人大常委会每年从中选取10个左右市级预算部门,由市人大财经委牵头,各专门委员会按分工参与,预算工委具体组织,对部门预算进行审查,人大代表及第三方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也参与审查。
    备案审查属探索性工作,为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细化每一个环节,突出人大审查监督特点。在审查内容上,明确提出“十查十看”:即“查部门预算批复,看部门预算编制是否合理合法;查项目立项依据,看项目编制是否科学细化;查预算编制,看部门是否按要求完整编报预算;查部门预算公开网站,看部门是否及时按规定进行公开;查财务账目,看部门预算执行率和追加资金是否合理合法;查财务报表,看部门预算执行是否规范;查项目资金使用,看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查结转和结余资金,看有无资金闲置浪费;查决算报表,看决算编制是否真实、完整;查预算执行和决算金额,看预算、执行和决算是否一致”。同时针对备案审查过程当中可能存在问题,设计了审查问题登记表和评分表,列明问题表现,细化每项评分标准。详细的工作方案,既解决了“审什么、怎么审”的问题,又提高了审查工作效率。
    审查小组由市人大代表、相关委室工作人员、预算工委人员、第三方机构人员组成。注意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监督主体作用,由人代工委推荐熟悉相关被审查部门系统领域,或近3年来提出相应议案、意见建议的市人大代表参加审查。充分利用各专门委员会熟悉对口部门业务的优势,全程参与审查和项目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借助运用第三方机构的专业力量,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熟悉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中介机构参与部门预算备案审查。
    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审查、结果反馈3大阶段,具体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实施专业性审查、开展项目调研、报告审查结果、整改报告等12个环节,整个工作历时近1年。通过审查与预算有关的大量各类报表,工作人员准确掌握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高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这样全面细致深入的专业性审查,是预先审查、初步审查及人大会议审查很难做到的。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预算工委主任李明涛表示,2016年审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得到有效整改。部门预算备案审查作为预算审查的一种创新方式,通过对预算资金的实质性审查,以资金监督推动工作开展,督促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促进了政府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更好发挥了人大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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