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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农委检查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3-09-02 10:01:24  文章来源:市人大农业室   文章作者:陈长升
    8月27日,市人大农委组成检查组,对《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察看了周村区萌水镇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王村污水处理厂运转情况,以及城乡统筹项目开发建设情况,听取了文昌湖区管委会贯彻实施《保护管理条例》的情况汇报和市环保局关于环保工作的汇报。检查组认为,文昌湖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保护管理条例》,把对水库的保护放在首位,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取得了明显成效。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执法机构不健全等问题,检查组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保护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库区群众保护水资源的意识;二是要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落实保护措施;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机构人员,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污染水库水质、破坏水库安全的行为;四是加大投入,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加快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步伐,尽快建成投入使用;五是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督检查,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六是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工作,健全卫生保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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