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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法律考试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积极服务淄博经济
◇ 朱恒林 刘持斌
发布时间:2011-06-19 18:55:35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近年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省院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监督和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遵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在加大侦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能,构建综合全方位的预防工作体系,分别在重要行业系统、重大工程领域、重点发案单位开展同步预防工作,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有了长足进步,预防工作成效明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紧密结合办案,推动重点发案单位建制堵漏。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开展预防工作的切入点,选择有重大影响典型案件,采取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访的“五个一”工作法,主动深入发案单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监督、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或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规范监督管理,收到了“查办一起案件、治理一个单位”的效果,全市通过在重点发案单位开展预防工作,提出检察建议459份,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


(二)加强协作配合,推动重点行业系统建立长效预防机制。针对职务犯罪发案情况,市、区(县)把金融、国企、税务、住建、医药、教育、供电、行政执法等行业领域作为防范重点,加强与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联系配合,综合运用预防调查、检察建议、警示教育、预防咨询等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内在防控机制,努力防范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市检察院先后与金融、住建、税务、交通、教育等15个主管部门会签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建立了预防工作联系制度,明确了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在预防工作中的职责。


(三)突出工作重点,推动三项重点工作落实。按照党中央和高检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预防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部署要求,坚持能动服务,加强了交通、住建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等民生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工作。近年来,市院在总投资46.67亿元的齐鲁石化“乙烯二轮改扩建工程”、投资近50多亿元的交通系统建设工程、投资近9亿元山东理工大学校区新建工程、投资27亿元的华能白杨河电厂2x300mw发电机组工程、投资8亿元的县城乡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投资19.5亿元的淄博市体育中心和运动员公寓工程建设、投资36.1亿元的青莱高速公路淄博段工程,均深入扎实持续地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各有关部门联手,建立了工作指导、联席会议、情况交流、监管处罚“四项机制”,坚持了跟进教育、跟进指导、跟进检查、跟进监管“四个跟进”,把好了招投标、工程拨款、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四个关口”,有效地杜绝了职务犯罪问题,实现了“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齐鲁石化“乙烯二轮改扩建工程”预防成果,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予以播报;理工大学校舍新建工程采取的“五权分离促廉政”做法,《人民日报》予以刊登;交通建设系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经验做法,受到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交通厅表彰,并被表彰为“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廉政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被市政府表彰为“全市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先进集体”;特别是淄博市体育中心建设工程,承担第11届全运会分赛场、2010年第22届省运会主会场和亚洲青年足球锦标赛主赛场,占地700亩,共建一座4.5万座的体育场,一座6千座的综合体育馆,一座2千座的游泳跳水馆,以及场馆周边附属配套体育设施,一次性同步建设多座体育场馆,这在淄博建筑史上尚属首次,工程规模大,工期跨度长,资金投入多,参建单位多,为有效预防工程建设滋生腐败问题,市院积极介入,全程跟进,充分发挥检察预防职能作用,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工作到位,措施落实,保证了体育中心建设工程,紧张有序按计划推进,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没有出现失误返工,没有发生投诉纠纷,成为全市具有标志意义的“诚信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样板工程”,在金融危机严峻形势下,钢材价格攀升,民工费用翻番,建材标准提高,不仅没有超出工程预算,还节约资金9000余万元。据统计,近几年在重点工程领域,先后开展预防咨询365件,被采纳279件,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55次。


(四)开展预防调查,推动从源头治理腐败犯罪。市、区(县)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坚持从办案中研究发案,从个案中研究类案,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重点发案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工作,注重研究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规律、新动向、新趋势,及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预防对策建议,推动完善防范机制,努力把办案成果转化为预防成果。各区(县)预防部门先后走访发案单位527次,撰写专题调查报告256份。《淄博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在齐鲁石化“乙烯二轮改扩建工程”中开展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完善职务犯罪预防长效机制——“惩防一体化”的几点思考》、《学府兴就展德风》、《淄博市院积极介入市体育中心工程开展预防工作》等76篇调研文章被省级以上刊物转载。市院撰写的《对一起贪污案的剖析和反思》获全省评比一等奖、《积极探索预防工作途径》获全省评比二等奖,张店区院撰写的《工程审计领域商业贿赂特点及治理对策》、周村区院撰写的《农村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应引起高度重视》分别被区委转发;淄川区院撰写的在《新形势下如何多方位预防职务犯罪》、《758万元公款被疯狂挪用的背后》区委主要领导分别给予批示,被市纪委、区纪委评为调研成果一等奖。


(五)深化宣传教育,推进营造和谐法治社会氛围。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是基础。检察机关预防部门,运用办案资源优势,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紧紧围绕服务“平安淄博”建设、科学发展观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专项打击商业贿赂等,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力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坚持用惩腐倡廉的法律规定教育人,用廉洁勤政的模范事迹引导人,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件警示人,为推动营造和谐法制的社会氛围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07年以来,先后在鲁中监狱和淄博监狱,以及市、区县院建立的警示教育展览室,组织参观635场次,43000余人,开展各类法制讲座1120次,受教育人数8万余人;还通过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制作活动展板86块,印制警示教育宣传手册5000册,廉政电子期刊12期,法律宣传明白纸5万余张,向社会提供预防咨询2533次,不断浓厚宣传氛围,优化外在环境,发挥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收到了积极明显的教育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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