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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法律考试

“亮点纷呈 ”创佳绩
——淄博市高青县地税局工作发展纪实◇杨 萍 高军美
发布时间:2011-04-08 17:12:03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今年以来,高青县地税局紧紧围绕“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的基本要求,大力弘扬“务实创新、追求卓越”的高青地税精神,坚持“夯实基础,创新管理,提升水平,形成亮点”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新一轮基层建设工作,采取年初分类确定重点,全年集中精力抓好重点,年终量化考核亮点的办法,突出抓好重点亮点工作,“以点带面”促进整体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止10月份,我局共入库各项收入31635万元,同比增长28.48%,增收7012万元。其中县级入库24420万元,同比增长26.27%,增收5081万元,超额完成了各级下达的收入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亮点一:依法治税——税收监管不留任何死角

“协税护税是我们每个单位的职责,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政府每个部门、每个工作人员都要从自身做起,带头纳税”。今年5月份,一场别开生面的综合治税会拉开了高青县行政事业单位申报纳税的序幕,县长徐培栋在会上的重要讲话,一举破解了行政事业单位各自为政、涉税信息不畅通、税收管理难的难题。

一条表面上看起来并不起眼的信息从房管局传到地税局,经过计算机和人工一系列分析比对,一个新的税源就出现了。征管或者稽查部门及时追踪,新的税源就变成了稳定的税收,源源不断地缴纳入库。这就是高青县地税局税收征管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各政府部门的各类涉税信息平均每天有100多条,而且其数量也呈明显增加的态势。

近年来,随着纳税人法律意识的快速提高和逃避缴纳税款手段的更新,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中越来越需要其他政府部门提供确切的涉税信息。但是,由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协税护税的认识不够,这一工作始终很难落到实处。高青县地税局另辟蹊径,在强调各政府部门协税护税重要意义的同时,更强调地税局对涉税信息这一政府公共资源的使用权,很快打开了工作局面。

基于上述认识,县地税局领导频频向高青县委和高青县政府建言全面实行综合治税,让所有相关政府部门都参与到税收征管的工作中来。与此同时,高青县地税局还将需要其他政府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形成报告,每年都郑重地报送给县政府。功夫不负有心人,2008年初,县委县政府在多次召开座谈会后终于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财政、建设、国土、房管、物价等94个相关部门都被列为综合治税部门,协税护税工作直接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而且占有较大分值。相关政府部门提供涉税信息不及时、不准确,都将被扣分,这对各政府部门形成了很大的约束力。

高青县一位企业负责人坦言:“自从高青县实行综合治税以来,企业想通过各种手段偷逃税款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为了方便各个政府部门提供涉税信息,高青县地税局将原有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整合,升级成“高青社会综合治税管理系统”,并在高青县政务网上设立系统链接,县领导和各相关部门凭用户名和密码很方便地就能登录到该系统。该系统共分信息采集、信息比对处理、重大建设项目管理、部门配合、履行涉税义务、任务预警、统计查询、部门考核、系统维护等9大模块。

高青县某房地产公司准备开发某楼盘之前,县发改局将项目立项信息、规划局将该楼盘规划信息告知了地税局。不久,国土局利用GPS定位仪对该宗土地占用情况进行了测量,其土地批复、办证信息悉数通过“高青社会综合治税管理系统”传递地税局。紧接着,财政部门传递的招商引资企业征用土地补偿面积信息对国土局提供的数据进行了进一步佐证。紧接着,楼盘所在地镇政府、村委会提供了该公司征用土地的相关协议信息,房管局提供了该企业的房产预售许可证信息、房产办证信息,房地产公司将开发楼盘、具体单户销售信息传递地税局,从而,实现了房地产开发的全程动态监控。

如果税收法制环境不好,不仅仅影响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更会影响当地正常的经济秩序,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高青县地税局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提供的充足涉税信息,事前做好筹划方案,提前将企业的收入行为进行剥离,减少企业税收十多万元,降低了企业税负,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促进了企业的快速发展。

亮点二:从严带队——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把好“清廉关”

高青县地税局针对基层地税部门存在的源头防范意识不强、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深入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反腐倡廉方针,全面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新模式,将风险动态管理覆盖基层各个执法和行政管理岗位,建立起综合评估风险等级、动态查找风险点、科学制定防范措施、全面强化风险考核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遏制住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权力规范、高效、正确行使。

该局根据各岗位行使权力大小、与纳税人关系密切程度、人财物的管理权限以及产生腐败的可能性大小,将岗位分为A、B、C三个风险管理级别,其风险等级依次降低。A级为县局领导班子、中心税务所所长等职位;B级为负责个体管理的中心税务所人员、办税服务厅人员等;C级为除A级、B级以外,不直接行使“两权”、从事一般服务管理职能的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高青县地税局科学确定廉政风险点。一是梳理岗位职权。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梳理明确各个工作岗位职责和权力,突出“两权”运行中的重点内容。二是自我主动查找。各岗位通过对所担负的工作职责逐一排查,对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逐一分析,对每条制度的执行情况逐一检查,各级人员要认真对照各项工作流程,找出易发生问题的“点”,要找准找全,分析在行使“两权”等方面的潜在风险。A级人员查找风险点至少要在3条以上,B级人员至少要在2条以上,C级人员至少要在1条以上。三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对各岗位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在单位内部进行相互点评,查漏补缺。同时,通过座谈、走访、发函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并认真整理、研究和吸纳。四是班子研究确定。分别召开局务会,基层所、各科室会议,对各岗位廉政风险情况逐个进行分析,看查找的风险点全不全、准不准,重点是分析当风险发生后,会给税收环境带来哪些破坏、给单位形象造成什么损害,以及在什么时间、哪些环节发生风险的可能性比较大等。

根据查找的风险点,该局制定了《廉政风险防范三级预警实施办法》,针对不同的问题,及时发出红、黄、蓝三个级别度依次降低的预警,督促单位或个人制定防控措施,加强整改,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做到工作有要求、违规受追究、执行有保障。同时,注重加强绩效考核,完善评价机制。切实形成“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监督有效、考核科学、奖惩分明”的考核评价新机制,努力实现对风险岗位的全程监控,构筑起了廉政风险防火墙。

亮点三:科学管理——规范纳税服务:“三全服务”和谐共盈

多年来,该局在继续深化“征纳共盈”和“纳税事事顺”活动的过程中,结合实际,在全县地税系统积极推行纳税服务责任制,探索形成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纳税服务理念,纳税人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行风评议连续九年名列前茅。

全员服务,即人人都是纳税服务人员。改变重征管、轻服务或纳税服务只是办税服务厅的观念,纳税服务与全局各个岗位、每名同志都有密切的联系,每一名同志都是一个形象,每一个岗位都是一个平台,每一名同志都要为纳税人提供好服务,如:征收人员为上门办税的纳税人直接搞好服务;在新的税源管理模式下,管理人员入户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宣传服务,成为纳税服务“联络员”;机关工作人员为征管、纳税服务环节提供有力保障等。

全程服务,即环环都要体现纳税服务。将纳税服务体现到登记申报、征收管理、稽查、纳税评估、法律维权等各个方面,贯穿于税收执法的各个岗位,贯穿于与纳税人交往的各个环节,依托“内网通告平台”,利用内网信息资源,通过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和网上报税页面等多种方式,向纳税人发送通知、公告,进行税收政策宣传和涉税信息提醒。

全方位服务,即面面都要抓好纳税服务。根据纳税人的不同层次需求,为纳税人提供事前的咨询辅导服务、事中的涉税服务和事后的维权服务等全方位的优质纳税服务,最终通过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积极构建“人人能服务、处处是窗口、时时有形象、个个是旗帜”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纳税服务工作新格局。

“在执法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公平执法。”高青县地税局先后制定下发了《高青县地税局关于落实山东地税“征纳共盈”、淄博地税“纳税事事顺”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全县地税系统推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纳税服务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单位、各岗位的纳税服务职责、服务时限、服务标准以及服务不到位的相关责任追究措施共计11大项94小项55子项,在全县地税系统初步建立起了一套集岗责、考核、监督为一体的科学精细、全员全程、全方位、可量化的纳税服务工作新机制。

亮点四:共建和谐——“加减法”创新基层建设

今年以来,高青县地方税务局紧紧围绕基层建设要求,以“规范、精简、高效、减负”为目标,创新思维,巧做“加减法”,研究制定了《高青县地方税务局工作立项督查实施办法》,深入推行立项督查制度,建立起了各环节相互衔接、共同促进的督查体系,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

一是把好“职责关”。 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负责、分级落实。县局考核办公室总负责全局的督查工作;各主管科室负责分管工作的具体督办事项。各单位按照局领导、上级部门和办公室具体督查要求开展督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促进决策的贯彻落实。并将纳入立项督查的工作分为五类管理,每一类都严格规范了流程,每一个流程都明确了责任人、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环节缜密,程序科学,督查有力。

二是把好“立项关”。立项督查实施办法规定,凡是科室下发到基层的所有工作一律实行立项制度,由领导批示或由各科室负责人根据税收工作的需要提出立项申请,填制《督查工作立项呈报单》,送分管领导审核、立项,涉及到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事项或召开全局性会议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对审核通过后予以立项的,办公室督查人员统一转发到各责任单位落实。对不能立项的由科室独立完成,不能随意增加基层负担。

三是把好“落实关”。根据督查制度的要求,承办部门收到《督查通知单》或以其他方式明确督查事项后,应按照要求抓紧办理,并在办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科室反馈结果。对两个以上部门承办的事项,主办单位要及时向协办单位联系,相互协调,共同办理。在要求时限内不能办结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督办部门说明原因。主管科室具体负责全程督查落实,严格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保证督查事项按时落实。办公室采取督查调研、明查暗访、跟踪检查、电话、发督办函等形式及时检查催办,切实促进督查事项落实的效率。

四是把好“考核关”。对纳入立项的工作,作为必考项目,严格日常考核,对在上级检查中发现立项工作有扣分的,要追究科室连带责任。在季度考核中,把当季度所有立项工作作为重点考核项目,对完成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目标的将追究责任单位责任,并追究主管科室连带责任。在督查办法中特别规定,没有通过立项工作一律不得安排到基层征收单位或其他科室落实,由各责任科室独立完成,如发现违规现象,每次扣1分,计入当季度目标管理考核。对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县局办公室将以《督查通报》进行不定期通报,严格责任奖惩。

经统计,立项督查办法实施以来,基层税务所收到的各类通知比上年同期减少了三分之一以上,切实减轻了基层工作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基层干部职工的一致好评,也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管户”和“管税”上来,促进基层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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