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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法律考试

依法履职 积极作为 努力提高地方人大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 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副主任 李胜联
发布时间:2010-02-09 14:25:38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自1981年1月设立以来,临淄区人大常委会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机构从无到有,职能由弱到强,人大的独特优势明显体现,人大制度的优越性得到了极大发挥。

一、牢牢把握促进发展这一主线,区人大常委会在改革开放和区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多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党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求实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创新不冒进、传统不僵化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以履行职责为己任,加快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常委会在履职过程中,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作为切入点,抓大事、议大事,认真科学民主地行使决定权。29年来,成功召开了30次人代会,依法召集了191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集中民意的基础上,围绕工业结构调整、财源建设、农业农村问题、服务业发展等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的重大经济工作提出了大量质量高、实效性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切实反映了经济发展中的一些实质性问题,作出了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的156项重要决议、决定,交由“一府两院”组织实施,并采取适时检查、视察、审议等有力措施,督促贯彻执行和办理落实。通过一系列决议、决定,把区委的重要决策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行动,激活了经济发展活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以关注民生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常委会紧紧把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卫生、环保、城市建设等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对涉及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涉及面广、实施难度大的法律法规,注重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法律监督合力。为提高监督实效,把保证上级方针政策在我区的贯彻、保证区人代会决议的实施作为监督重点,每年详细对全区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全区宏观经济的健康运行。据统计,常委会共对98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听取专项报告398个,提出建议意见3500多条,组织视察活动400余次,极大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快了依法治区步伐。同时,注重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领域,积极开展代表评议、个案监督等活动,认真受理、督办群众的申诉、控告和来信来访,增强了监督实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以联系指导为主线,努力提高基础工作成效。既积极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适时组织代表开展培训、调查、视察、评议等工作,又注重代表履职环境的改善,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疏通代表活动的渠道,及时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特别是,把组织代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以提出高质量的、能反映民声的代表议案、建议作为其行使职权的重要方式。截至目前,代表累计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3200多件,常委会及时跟踪督办,在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方面很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此外,常委会还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通过帮助建立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开展检查评比等办法和措施,推进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二、狠抓提升能力这一关键,切实加强和改进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坚持把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摆在人大工作的关键位置,采取多种方式,突出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干部作风改进、监督制度完善等工作,为人大及常委会工作的整体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中,始终把政治学习作为重点内容,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灵活利用会议、讲座、学习日等方式认真学习,常抓不懈。多年来,通过政策理论和法律、管理类知识的深入系统学习,大家进一步坚定了信念,增长了知识,提高了素质,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有效性。

第二,强化干部作风改进。历届常委会都把干部作风的改进作为提高机关效能、促进工作开展的重要一环,坚持一年一次小整顿,两年一次大反思,努力加强的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在各类改进作风活动中,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坚持“与推动人大自身工作结合、与区委中心工作结合”的原则,组织机关干部学典型、找差距、强措施,使常委会不断焕发出巨大的工作活力和创造力,实实在在地促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三,强化各项制度建设。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成效、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常委会通过研究探索、总结完善,已建立起较为成熟的议事、监督、人事任免等制度30多个,使常委会的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尤其是在《监督法》公布后,常委会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思路,对已有制度和规定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改进,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机制,规范了监督行为,加大了监督工作力度。

三、地方人大工作的探索完善,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主法制建设积累了宝贵的财富

29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总结走过的历程,深刻认识到,地方人大工作应始终做到以下四个“坚持”: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实践充分证明,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多年来,常委会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深刻理解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各项工作始终与党委工作保持高度一致、同步合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区委决策,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上下共同奋斗的方向和目标;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职权有机统一起来,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区委的工作部署,结合人大特点,确定工作重点,制订工作计划,把区委的决策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和人大机关的党员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等,这都是因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确保了人大工作的高效有序,才确保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

二是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才能更好地保障科学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只有紧扣发展主题,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才富有实效。工作中,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经济工作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探索和创新对全区工作评议的方式方法,围绕“工业强区”战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助推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开展重点监督,强化对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的监督,为区委、区政府提供了有益的决策参考,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沿着科学发展的轨道健康运行。

三是始终坚持民主法制,才能更好地代表和维护人民权益。新形势下,党的执政地位将更多地通过法治方式来体现,党的主张将越来越多地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活动规范和行为准则。常委会适应这一要求,建立起了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在法治轨道上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下一步,还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则和程序,确保各项决议、决定更加符合党的主张,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更加符合客观实际。

四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更好地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建设和谐临淄的根基。常委会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宗旨,把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把党的决策与决策的贯彻执行统一起来,把各级各部门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以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执政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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