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众号

任前法律考试

强化认识 与时俱进 再创人大工作新辉煌
◇ 桓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尹德喜
发布时间:2010-02-09 14:26:57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以纪念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为契机,认真总结回顾30年来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辉煌成就和成功经验,对继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地方人大常委会30年发展的成就和意义

一是依法履职成效显著。我县历届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增强履职实效,形成了以听取审议和票决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联系代表、信访督办等内容详实、措施具体、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形式,先后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会议250次,作出决议、决定296项,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781项,提出意见建议3100余条,依法任免县级国家机关人员职务和接受辞呈1684人次,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670余次,督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998件,组织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8次,处理群众来信970余件、接待来访6600余人次;抓住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执行、企业改制、经济结构调整、吨粮县和双千县建设、实施工业立县和环境立县战略、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建筑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普法和依法治县、“一个中心四个片区”和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示范县建设等重大问题,瞄准群众关注的劳动就业、子女上学、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民生问题,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助推了全县中心工作,取得了县委满意、社会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二是代表工作不断提升。我县历届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努力提高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自觉接受代表监督,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质量逐年提高。组织代表开展了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评议、述职评议和“优秀人大代表”、“十佳人民干警”、 “十佳人民公仆”、“桓台人民功臣”评选等活动,连续14年组织开展了部门执法责任制评议,建立了人大代表培训中心和代表小组活动室等代表活动平台,完善了主任会议成员分工联系人大代表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活动等制度,通过致代表的一封信等形式,号召各级人大代表在桓台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有力发挥了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自身建设扎实深入。我县历届人大常委会狠抓学习建设、制度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扎实做好机关干部交流和老干部服务等工作,常委会成员和机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履职能力和参谋服务水平日益提高。常委会成员由最初的15人发展到本届的25人,机关办事机构由1个发展到9个,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断优化,委员专职化程度不断提高。人大宣传报道和理论研究工作亮点突出,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文章2300余篇,连续多年被省市人大表彰为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90余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机关老干部工作丰富多彩,受到了市委、市政府表彰。通过30多项制度的有效实施,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的机制日益完善、方式日益科学、程序日益规范、效能日益增强。

二、30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成功经验

30年来,桓台县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工作实际,对如何依法履行常委会职能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对如何进一步提高常委会机关工作效能、切实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行了大胆尝试,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高举旗帜,把握方向,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我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了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我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县委的工作中心和决策部署,调整工作思路,明确履职重点,紧紧抓住事关发展、事关稳定、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使人大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有力的保障和助推作用。

(三)明确职责,依法履职,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准则。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履职实践中始终高举宪法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重要法律,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着力于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化、规范化,完善工作程序,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通过依法行使监督权、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快了依法治县进程,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四)牢记宗旨,为民谋利,是人大工作的根本目标。我县人大常委会牢记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坚持群众路线,努力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注重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使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过程成为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过程,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动力。我县人大常委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正确处理依法办事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在严格按照宪法规定和法律程序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同时,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要求,锐意改革进取,大胆探索实践,努力创新工作方法,使人大工作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善新举措中不断创新发展,保持了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三、积极推进新时期的人大工作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县人大常委会将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伟大实践中彰显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积极推进人大工作再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牢固树立党的中心工作就是人大中心工作的理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绝对领导之下。要认真坚持重大问题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经县委同意后再进入法定程序。

(二)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要自觉置身于城乡统筹、建设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示范县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人大工作,紧紧围绕“两大战略”、“一个中心四个片区”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等工作重点,牢牢把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中央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目标要求,切实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自觉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抓住社会普遍关注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实施监督,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要求,通过体制创新,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扩大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四)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高度出发,进一步理清代表工作思路,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提高代表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主任会议成员分工联系人大代表和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等各项制度措施,并就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通过多种形式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更好地发挥好代表作用。

(五)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努力保持良好的整体素质和工作形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版权所有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鲁ICP备09053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