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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的实践与思考
——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30周年◇ 沂源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赵希忠
发布时间:2010-02-09 14:29:16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沂源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于1981年6月2日。为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30周年,现就沂源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在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方面的实践和探索做一总结。

一、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首先要加强自身建设

近年来,我们始终把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来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自十五届常委会以来的每一次会议,我们都根据常委会审议议题,专门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汇报、列席人员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及一些相关法律,并不定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外出学习交流。

2、转变作风,不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修养。2002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至今已绿化荒山1500亩。同时,每年都组织开展调研活动。2003年年底,我们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机关4个工作室针对县城总体规划城区供水部分的有关条款,进行了深入调研,写出了调查报告,得到省市专家的充分肯定。2008年底,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们组织开展了优化工业发展环境情况的调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企业与法人代表和人大代表进行座谈,认真查找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提供了科学的参考。

3、健全机构,不断加强机关建设。自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由最初的仅有的一个工作机构——办公室,到如今的办公室、研究室、人事代表工作室、法制信访工作室、财政经济工作室、农村经济工作室、城建环保工作室、教科文卫工作室和机关服务中心,共9个正科级工作机构,机构不断健全。常委会十分重视机关建设,常委会分管机关工作的副主任和秘书长多次召集机关干部谈心,就机关工作职责,处理好人大与各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二、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要围绕经济中心、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

1、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我们在每年年初拟定全年工作计划时,都自觉地与县委经济工作部署保持一致,围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业园区建设、重大项目建设、工业企业技改等工作,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3年9月,我们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对全县工业重点项目及其发展环境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听汇报,实地查看现场,召开一定规模的座谈会等形式,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建议县政府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帮助他们解决好企业发展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问题等建议,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中小企业的广泛好评。

2、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常委会成立以来,我们先后作出各项决议、决定200余个,内容涉及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工农业生产、民主与法制建设、“一府两院”有关工作以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换届选举等方方面面,有力地保障了全县政治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3、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工作。近年来,我们在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发展民营经济、农村税费改革、城建道路建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了大量工作。如,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县政府提出了关于建立农民大病救助基金的建议。县政府接到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后,制订出台了《沂源县农民大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确立由政府主导、多方筹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救助基金筹资机制,把低保人群的大病救助以及因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而失去治疗机会的患者列入重点救助对象,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至今已救助1626人,兑付救助资金223万元。

三、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1、加强了对司法部门的工作监督。为促进司法部门公正司法,常委会每年都在闭会期间专门听取县政府公安、司法工作和县法院、县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2、加强了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2003年至2007年,我们先后对县法院40余名审判人员和10余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以及23名政府序列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评议。

3、重视和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历届常委会都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监督内容。据不完全统计,自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8800余件(次),其中来信2200余件,来访6600余人(次),都及时妥善地做了答复和处理。

四、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要坚持走群众路线

1、重大事项审议前,必须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每次重大事项审议前,我们都吸收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参加,组织不同形式的视察、调研,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了解该项工作的现状,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然后整理汇总,形成调查报告。并将调研材料作为参考资料提前印发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使组成人员全面了解情况,便于集中审议。

2、发挥代表作用,督促落实代表建议、意见。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大会议案,是民情民意的直接反映。对此,我们不是交办了事,而是采取多种形式督促办理,提高办理质量。我们重视用事实说话,在调研中督办,使一些需要多方协调、容易相互推诿的议案和建议得到落实,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农业生产资料质量问题被列为大会议案。会后,我们组织了多次调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政府,督促其尽快解决。据统计,自我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代表对大会议案、建议的办理满意率基本保持在90%以上。

3、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建立健全代表活动制度,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各项执法检查、视察、调查评议活动,引导代表为县域经济发展献计献策。同时,每次常委会安排2至4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换届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就《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淄博市全民健身条例》等4部法律法规的执行以及农村宅基地整治、人民调解室建设等纳入工作计划,开展视察调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意见,敦促政府落实,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称赞,使人大和人民群众保持了密切联系。

五、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要不断创新监督形式

一方面,为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保证审议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增强监督实效,我们尝试了新的监督办法: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即在常委会会议上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报告单位的工作报告进行表决。操作过程中,我们发现,实行“票决制”,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消除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部门工作报告时的许多顾虑。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部门所做的工作认可,就投“满意票”,不认可的就投“不满意票”,把自己对报告部门的真实评价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达出来,审议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同时,可以促使“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在工作中扎扎实实,真正为老百姓谋利益,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信任。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

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更好地行使监督职权,我们制定了《督查工作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凡是对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视察、执法检查和调查活动中提出的建议,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转办的人民群众的信访件,承办单位要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办理并报告办理情况。机关相关工作室对办理情况予以跟踪督办。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对督办事项不予办理或办理不力的,县人大常委会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询问或质询,直至依法免去或撤销有关责任人员的职务,或者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罢免其职务的处理,以保证常委会所作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得到全面落实。办法实施以来,所有督办事项均得到有效办理,达到了预期目标,收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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