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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法律考试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依法履行人大职责
◇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蒋宗海
发布时间:2009-10-14 09:30:03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今年以来,淄川区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的指导和区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淄川实际出发,围绕全区工作中心,加大监督力度,认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强化监督工作

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不断创新完善监督方式,加大工作力度,以推动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促进司法公正为重点强化人大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服务中心工作,促进经济建设。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重点监督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审议决定上半年计划、财政报告和上年度财政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了上半年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情况,为下一步发展提出了改进意见。结合淄川提出的“一城两区三圈四集群”总体发展格局,对服装城和建材城管理情况、费改税情况、税收征管情况、全区存量土地情况及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审议监督、执法检查、视察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政府工作并为区委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二是关注民情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常委会把推动解决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大气污染防治法》、《食品卫生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治安安民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将执法检查形成的意见和建议交区政府办理,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健康发展。三是着力维护司法公正,优化法制环境。为促进“两院”工作,常委会着力强化了对“两院”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了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和区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工作情况汇报,对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在肯定“两院”工作成绩的同时,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并要求两个月内向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为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聘请顾问,规范信访工作

常委会为确保人大工作依法有序运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了四位资深法律工作者作为淄川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参与人大的各项执法检查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为常委会提供法律咨询,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的监督水平。建立人大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三月份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了部分重要信访事项。成立人大信访督查组,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对重要信访案件开展集中督办活动,督促承办单位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努力使信访事项尽快得到妥善解决。

三、任前考察,完善任免工作

常委会认真把好人事任免关,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程序。重点做好干部任前的法律考试、考察、民主测评和供职报告工作。根据党组织只考察副科级以上拟任人员的实际,坚持组织考察组对“两院”部分不是副科级的拟任人员进行任前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了解情况,形成考察情况报告,为常委会依法任命提供参考,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

四、密切联系,创新代表工作

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重点,不断丰富工作内容。一是坚持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代表制度。定期向代表通报有关工作情况,认真做好代表活动指导工作,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查活动,为其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创造条件。二是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会同区政府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订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流程图”,要求各承办单位按照流程图的要求,规范办理程序,着重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根据市人大的要求,制定了《关于2009年—2012年对住淄川地区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安排意见》,对代表述职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作了具体安排。住淄川地区的67名市人大代表在本届内都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一次。对于区人大代表的述职评议工作,常委会也统一作出了安排,组织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进一步增强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为民代言的责任感。

五、加强指导,推进基层人大工作

常委会高度重视基层人大工作,加强联系和指导,帮助、支持和推动基层人大改进工作。指导基层人大进一步抓好市、区、乡(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为代表活动搭建好平台。制定了《2009年度全区基层人大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各乡镇、街道人大,开发区人大工委,每季度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一次工作。7月份常委会对各基层人大半年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年底还将全面检查考核。

今年以来常委会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监督工作、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围绕区委中心,加强监督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和区委工作中心,立足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通过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审议监督等形式,重点对道路建设重点工程、淄矿集团改制移交企业运营情况以及市政、环卫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审查和批准2009年区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听取“两院”的专项工作汇报,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更加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将关注民情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监督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对《食品卫生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审议监督,组织代表对全区生态修复工作进行视察。做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召开第二次信访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要信访事项,继续开展重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活动,实行信访案件专案汇报制度和办理情况通报制度,推进信访问题的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抓住与我区经济社会关系重大、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土地、环保、财政等重大问题,认真确定审议议题,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并抓好督促检查,确保贯彻落实。牢牢把握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在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任前考试考察制度和供职报告制度,使人事任免工作程序更加严谨,办法更加完善。

(四)强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继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满意率;进一步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向代表通报人大和“一府两院”的主要工作;做好代表培训工作,指导市、区代表小组学习《监督法》;组织和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突出发挥好代表的监督作用;组织区以上人大代表对部分政府部门和双管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继续做好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积极宣传代表中的先进典型,为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做好对基层人大的指导工作。重点指导基层人大组织代表活动,依法开展工作。年底对基层人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量化考评,对本年度全区基层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夯实基层人大工作的基础。

(五)立足工作实效性,搞好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本方法,只有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常委会作出的决策、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下半年对凡是列入常委会审议、视察和执法检查的议题,事前都要组成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常委会提供参考依据,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和监督实效性。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水平。根据《淄川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进一步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意识。有针对性地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使其牢固掌握人大业务知识,提高办事效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区县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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