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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法律考试

四个针对 四个注重构建保障和改善民生新路径
◇ 毕 玉 宝
发布时间:2009-06-24 17:14:39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我们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项亮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积极引导干警进一步更新工作理念,不断增强主动服务大局意识,以“四个针对、四个注重”着力构建保障和改善民生新路径,努力创设一种有利于民生发展、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努力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是针对淄川城乡结合、刑事案件持续高发的形势,注重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的全程快速办理机制,以集中精力办理疑难复杂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对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因邻里、亲友纷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使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学生的犯罪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引入社会调查员,担任涉案未成年人的“品格证人”,由社会调查员深入学校、社区、村居、家庭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综合情况等进行调查,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系统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提出从轻或从重的意见,我院根据社会调查员的意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暂缓起诉的决定,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涉黑、涉枪、涉爆、雇凶等重大案件,做到提前介入、专人跟踪,重点案件领导靠案,统一执法尺度,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依法从快批捕,确定专人负责此类案件的审查起诉,确保不在检察环节上贻误战机,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团伙犯罪的高压态势,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针对淄川农村、郊区地域广,拥有服装城、建材城两大商品集散地,外来人口多的特点,注重加强与街道、乡镇结对联系,建立下访巡访工作机制,变群众上访为干警下访,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党组成员大接访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的决定》,开展党组成员轮流接访,全面排查清理群众信访案件,对群众举报案件及时查办,特别对上访老户采取领导包案等硬性措施集中攻坚,严明责任,限期办结,确保息诉罢访。探索建立信访应急工作预案制度,成立应急反应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措施,统一归口,落实到人,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拟作不立案或撤销案件决定、拟作不批准逮捕决定、拟作不起诉决定等重大敏感涉检案件,案件承办部门、承办人在作出处理决定时,对发生涉检信访的可能性要进行预测、制定工作预案、实行动态跟踪、采取息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诱发涉检涉法上访问题的发生。


三是针对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的新要求,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相关人员培训,强化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用,提高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主动与税务、工商、安监等部门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做到苗头性问题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努力使事业少受损失、干部少犯错误、家庭少受伤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避免了同类问题的重复发生。在整治私开滥挖专项行动中,我们主动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将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报告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公安机关处理情况纳入司法审查范围,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深挖私开滥挖的后台和保护伞上,构建起防范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网络,有利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四是针对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增强,不同群体诉求各异的情况,注重加强法律服务队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法律五进”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法律五进工作,我院联合淄博剧院,选择7部反映农村法制题材的电影,与我院自行制作的法制教育宣传片一起,在农村巡回播放,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的互动性,围绕农民最关心的赡养、继承、农村宅基地、村干部犯罪等现实利益问题,编印《法律宣传手册》5000份,送到百姓手中,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合理诉求;针对各部门特点和行业实际,不断加强对所需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和培训,两年来,院领导带头深入国家机关、乡镇、企业和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3场,受教育者6000人次。□


(作者系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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