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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2月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22会议讨论通过)
发布时间:2009-05-29 10:46:45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也是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淄博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积极作为,科学务实,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而努力奋斗。

一、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

1、坚持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定地维护和服从市委领导,坚定地支持和监督“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坚定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保增长、促发展作为工作重点,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2、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着眼于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深化对市情、社情、民情的认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精心谋划思路,周密安排工作,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促进科学发展的措施、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科学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3、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继续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立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理念,坚持和完善法规草案联合起草、立法听证会、立法论证会和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充分发挥立法顾问、立法咨询委员、人大代表、网站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拓宽民主立法渠道。完善立法工作程序,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对法规实施情况的调研论证,搞好立法评估工作。

4、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制定淄博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淄博市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汽车维修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修改,做好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财政预算审批监督条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案的调研论证工作,在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

三、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5、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把市委的决策部署、政府推动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采取多种渠道,搞好民意调查,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把有效监督与倾力支持融为一体,推动“一府两院” 进一步提高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维护人民利益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6、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0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08年度财政决算;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关于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素质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淄博市粘土砖瓦生产用地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批准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及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事项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批准建立淄博市城郊农村住房建设基金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高度关注就业问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议案”、“关于加强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的议案”、“关于建立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关于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事项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试行专项工作评议,发挥人大常委会监督 的优势。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协助常委会做好监督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淄博环保世纪行”活动,协助齐鲁环保世纪行来我市开展活动。

7、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常委会对《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决议》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视察。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就《价格法》、《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城乡规划法》、《山东省邮政条例》、《淄博市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和检查监督,推动相关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市开展的执法检查。

8、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监督法》和《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要求,对市政府规章、发布的决定、命令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9、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加强对重大违法案件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督促有关机关和部门依法、公正解决诉求,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强化信访综合分析,为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提供服务。

四、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10、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作出关于批准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及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事项的决议,关于批准建立淄博市城郊农村住房建设基金的决议,对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根据需要,适时作出相应决定。

11、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认真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促进政权机关组织建设。 

五、积极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2、加强代表小组建设。认真实施《淄博市人大代表小组建设活动办法》,按照“四有”标准,建设好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组织代表小组围绕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和常委会今年的总体工作目标开展活动,努力提高代表小组活动的质量和实效。

13、精心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市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积极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活动。指导代表设立联系选民接待室,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发挥代表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14、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规范代表议案处理和建议办理工作,创新督办代表建议的方式方法,通过媒体公布代表所提建议和办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15、积极探索建立代表工作激励机制。组织代表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地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研究探讨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市人大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活动,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

16、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工作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重大问题向代表通报、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为代表知情知政、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六、适应科学发展要求,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17、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用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集体决策与发挥个人工作积极性的关系,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树立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认真组织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集中学习,优化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储备,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18、加强制度建设。按照科学发展和“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制定和修订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专项工作评议、调查研究、地方立法工作若干规定等项制度,废止常委会授予“淄博市荣誉市民”称号审批程序的规定,推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19、加强作风建设。围绕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和立法、监督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准确把握社情民意,使常委会的各项决策和工作更好地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进一步加强市区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邀请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重大活动向区县人大常委会通报,加强工作指导与协调。

20、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专门委员会要围绕常委会的总体部署,着力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提出议案、建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在协助常委会立法、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1、加强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做好人大宣传队伍的培训,认真办好《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公报》、《人民与代表》、《人大工作信息》和市人大信息网。 进一步加强与中央、省、市新闻宣传部门的联系,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各级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先进事迹。继续开展全市人大好新闻评选活动。加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积极参加全省人大系统优秀调研论文评选活动,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22、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坚持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建设一流服务机关”为载体,立足机关建设的长远发展,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团结意识和纪律意识,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把握正确的用人导向,增强机关活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机关信息化水平。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积极营造风正气顺、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附  件

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安排意见

一、常委会会议安排

1、一月份,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建议议题:
(1)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淄博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及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事项的议案;
(2)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建立淄博市城郊农村住房建设基金的议案;
(3)其它。

2、三月份,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建议议题:
(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2)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暂行办法;
(3)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意见;
(4)其它。

3、四月份,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建议议题:
(1)听取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高度关注就业问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听取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加强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3)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建立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4)立法事项;
(5)其它。

4、六月份,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建议议题:
(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0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市级财政决算;
(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4)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淄博市粘土砖瓦生产用地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5)听取审议市法院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事项的报告;
(6)听取审议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
(7)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暂行办法;
(8)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若干规定;
(9)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修订稿);
(10)废止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淄博市荣誉市民”称号审批程序的规定;
(11)立法事项;
(12)其它。

5、八月份,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建议议题:
(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批准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及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事项的决议》情况的报告;
(4)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批准建立淄博市城郊农村住房建设基金的决议》情况的报告;
(5)立法事项;
(6)其它。

6、十月份,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建议议题:
(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素质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6)立法事项;
(7)其它。

7、十二月份,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建议议题:
(1)听取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2)听取审议常委会执法检查和视察组关于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决议》执法检查和视察情况的汇报;
(3)审议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
(4)立法事项;
(5)其它。

二、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活动安排

五月份,对市政府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十一月份,对市政府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决议》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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