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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年4月30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市司法局局长陈维刚
发布时间:2011-04-12 14:52:05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我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我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市自2006年起开始启动“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当年8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决议》和《关于批准〈淄博市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的决定》,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5年来,市委、市人大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加强领导,加强监督,保障了“两个规划”的实施和落实。5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在一切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中,广泛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了基层、行业和区域依法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领导依法决策、政府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部门依法管理、企业依法经营、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普遍提高。特别是2008年开展的“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我市创新普法机制,产生了广泛影响,省委副书记刘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副省长郭兆信先后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省全民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在我市召开了全省深化“法律五进”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全省予以推广。《人民日报》以《普法“淄博模式”变独角戏为大合唱》为题,发表了长篇通讯。回顾我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五年的工作,具有以下五个鲜明特点:

    (一)领导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要做到“三个舍得”:舍得给人,舍得花钱,舍得投入时间和精力。市委进一步充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原来的34个增加到41个,全部落实了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有力监督和及时指导。市政府进一步增加普法经费,市级普法经费由“四五”期间的年人均0?15元增加到年人均0?20元,列入财政预算,足额拨付,专款专用。市委、市政府坚持加强基层基础,多次听取汇报,下发文件,狠抓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确保基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干。开展“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以来,我市乡镇(街道)司法所在规格提升、规范化建设、管理模式改革等方面,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慧晏,在“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中,冒着高温酷暑深入到社区、学校、企业进行专题调研,掌握基层情况,提出明确要求,保证了这项具有淄博特色的“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顺利开展、健康开展、全面开展。

    (二)重点对象普法进一步深化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现了制度化。200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按照这个《意见》要求,各级普遍推行了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学法用法考试考核、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六项制度”。开展“五五”普法以来,全市领导干部做到了三个百分之百:即普法教材百分之百,人手一套;学法笔记百分之百,人手一册;学法考试百分之百,人人有成绩记录。有些同志在提前离岗、即将退休之年,仍然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二是公务员学法用法实现了规范化。5年来,我们采取多项措施,使公务员全年学法时间始终保持在40小时以上。2009年,我市有关部门会签印发了《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司法厅、人事厅、普法办〈关于在全省公务员队伍中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依据这个《通知》要求,全市公务员学法以市人事局教育培训网为平台,实行网上培训、网上考试、成绩纳入网上电子档案统一管理。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三是以在校学生为主体的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呈现出多样化。全市626所中小学,全部做到了学法计划、学法教材、学法课时、学法师资“四落实”,配齐配强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各中小学根据学生年龄段,组织观看法制文艺演出、听取现身说法、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学生学法氛围空前浓厚。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呈现常态化。通过企业法律顾问上法制课、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参加年度普法考试等形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纳税意识普遍增强。五是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学法用法实现普遍化。通过“法律进乡村”活动,各行政村普遍达到了“有一个法制宣传栏、一名法律辅导员、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法制宣传计划、一支法制宣传队、一名法制负责人”的“六个一”目标。5年来,通过集中举办培训班、开展法制讲座、树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典型等形式,积极推进农村“两委”成员的学法用法工作;通过发放明白纸、开通法律咨询热线、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形式,不断拓展农民工的学法用法工作。

    (三)重点普法内容进一步突出

    一是突出了对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市领导发表署名文章、市委党校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法律知识考试比武等形式,使国家的根本大法和基本法律法规不断深入人心,特别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影响,更加明显。二是突出了对服务平安和谐淄博建设的法制宣传。充分利用每年4月“平安淄博法制宣传月”这一载体,各级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影响越来越大,效果越来越好。三是突出了“三农”、消费者权益保护、信访、征地、房屋拆迁等热点、难点问题方面的法制宣传。在主管部门的精心组织下,每年都开展声势浩大的“送法暨放心农资下乡”启动仪式、税收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信访条例集中宣传一条街、庆祝中国水周、全国土地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四是突出了对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淄博市作为“较大的市”,享有地方立法权。自2006年开展“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制定实施了《淄博市统计条例》、《淄博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等10部法规。这些法规,既依据上位法制定,又更贴近淄博实际,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对这些法规的宣传,我们摆在突出位置,通过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了宣传力度和普及力度。

    (四)法制宣传形式进一步创新

    创新是增强宣传效果的必由之路,5年来,我们在创新上做足文章,下足功夫,给“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注入了强大生机和活力。特别是2008年,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的“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措施,强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在“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中,我们创造性地实行了“一三六”工作法。“一”,即创新建立一个机制: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具体组织、牵头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管理机制。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大会。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指导、检查等,承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经贸委分别负责全市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三”,即集中推进三项内容: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在法制宣传方面,市委、市政府确定宏观内容,各区县、系统、部门再紧密结合实际,确定自己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增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在法律服务方面,为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调整充实了常年法律顾问,统一印发包括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在内的千人法律服务手册20000余册。在依法治理方面,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法涉诉信访、节能减排等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依法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六”,即采取六大措施:领导推进、部门推进、舆论推进、典型推进、专家推进、考核推进。市领导刘慧晏、周清利、刘池水、侯法生、陈家金、林春明、岳华东等多次听汇报、搞调研、提要求,切实加强对“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领导。将市直5个部门牵头的做法延伸到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牵头部门达580余个。通过创办活动《简报》、设立宣传一条街、在报刊和政务信息网上开设活动专栏等形式,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依照《“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典型标准》,精心培育树立了165个典型,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观看录像片、聆听高层人士讲法等形式,提高授法水平和学法质量。明确检查考核和表彰事项,制定了考核细则,年底组织检查考核,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五)依法治市工作进一步拓展

    一是党委、政府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五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在听取汇报、进行决策时,首先质询部门主要负责人,所提建议有无法律依据,有无与法律相违悖之处,始终绷紧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这根弦。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淄博市国土绿化条例》、《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等10件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淄博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淄博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淄博市通信设施保护办法》等18件政府规章,组织召开政府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协调会达300余次。市政府将聘请的法律顾问组扩展为法律顾问团,增强了律师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市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全部聘请并定期续聘了常年法律顾问。市委政法委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开了全市党委机关让律师当“参谋”之先河。市政府法制办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审核和清理,拟确认107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并对全市10803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了审查;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了职权和责任清晰的行政执法机制;继续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组织63个行政执法单位对所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梳理细化,共建立各项制度392项。二是司法、行政执法部门自觉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全部建立了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并向社会作出承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单位、个人的奖惩挂钩。部门管理、行业管理全部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部实行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投诉2122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558名公务人员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责任追究。市地税局制定实施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认可,在全国推广。各部门、行业的主要领导同志定期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认真听取和解答群众反映的执法问题,对需要调查核实的,在媒体监督下认真落实,并按时间要求给予反馈。五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150多次专项整治行动,使我市的严打整治工作、信访工作、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反邪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公安局开展了多次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农资产品“进百村、入百户、抽百样”专项打假、“家电下乡”产品打假等专项执法活动;市环保局每年至少开展4次“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百姓身体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市所有影响环境质量的排放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组织专家检查540余人次,检查企业2000余家,查处并整改各类事故隐患6000余条。三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健康开展。全市已有3083个村建立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2489个村的村务公开及时、规范,3100个村建立了民主评议制度。342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2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张店区柳杭村开展民主法治建设的做法和效果,分别被《大众日报》和《人民日报》刊载。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全市90%的社区基本达到了“六个一”要求。依法治厂工作深入开展,实行民主管理的企业达到97%。依法治校铺开面达到95%以上,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为载体,依法治校的目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通过制定实行各项制度特别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各级各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真正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努力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各类案件和事件呈逐步下降趋势。通过大力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调处成功率保持在96%以上。通过大力实施维稳工程、治安安民工程,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有力促进了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开展“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以来,我市的综治工作成效明显提高,在全省考核中连续4年名列前茅,5区3县全部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区(县)”;2009年,我市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

    二、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下步打算

    普法依法治理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少数领导同志在思想认识上还缺乏应有的高度。对每五年一个轮回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构建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中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认识不够,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认识不充分,工作中带有麻痹松懈情绪,影响了本地、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特别是在工作机构设置和人、财、物保障上,地区、部门、单位之间还存在较大差别,在有的地方和部门还难以达到有人干事、事要干好的要求。三是考核奖惩的硬措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使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更加主动和自觉。

    今年,周清利市长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争创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全市将开展“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现在距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还有三个月的时间,我们面临的任务很重。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围绕全市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围绕服从和服务好全市正在实施的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大力开展“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二是对照全省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标准,查缺补漏,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三是进一步探索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两委”成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新一轮“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市规划的论证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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