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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法制委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发布时间:2019-06-14 16:52:58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马 健

  6月13日,市人大法制委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法工委关于《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对修改后的《条例(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主任委员翟乃翠出席会议并讲话。

  翟乃翠指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定,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又是巩固和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法制保障。社会各方面对条例的制定非常关注。常委会会议一审后,法工委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开展了立法调研,根据各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法工委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多次集中研究修改。会上,委员们对《条例(草案)》逐条进行了审议,发表了许多具体修改意见,很有针对性。会后,法工委要作进一步研究修改,确保法规质量。

  审议中,委员们认为《条例(草案)》经过反复研究修改,更加科学规范,操作性更强,同意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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