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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6-09-01 23:14:46  文章来源:淄博日报  文章作者:张灿

      日前,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根据决议,我市将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同时,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因地制宜,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和贫困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有8项,分别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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