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众号

任前法律考试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市人大常委会对《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6-08-12 14:23:15  文章来源:淄博日报  文章作者:张灿

 

  8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顶岐带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市政府贯彻实施《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武、王树槐,市政府副市长王可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秉敏参加相关活动。
  检查组先后到淄川区昆仑镇刘瓦水库、周村区王村污水处理厂、中海项目建设现场、水库大坝、孔子文化园、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污水处理厂等地进行了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萌山水库管理处的工作汇报和周村区政府、淄川区政府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镇和村负责人对于萌山水库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检查组充分肯定了萌山水库保护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王顶岐在讲话中指出,市政府对贯彻实施条例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分工明确,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水库水质总体已达到要求,条例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
  王顶岐强调,全市上下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萌山水库在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八河联通、六水共用、清水润城”工程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切实提高萌山水库作为全市重要水源地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对萌山水库的扶持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水源保护能力。要进一步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各相关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强化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进一步加强水库水质管理,以“零容忍”的决心推进环保治理,不断加大违犯条例行为惩治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结合实际案例,提高库区周边群众依法依规保护水源的意识。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关注条例的贯彻和落实,组织好常委会上对部门单位的专题询问,通过询问宣传好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成果,宣传好各部门依法履职做的工作,使广大群众更加支持这部法规。要用好执法检查这种监督方式,定期对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相关部门履行好各自职责,落实好各自责任,为生态淄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版权所有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鲁ICP备09053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