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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3-06-30 15:49:55  文章来源:市人大研究室   文章作者:巨荣俊
    6月28日至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清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顶岐,副主任王法亮、尚秋云、王树武、王树槐,秘书长刘秉敏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晓,副市长李灿玉、刘东军,市法院院长刘亚宁,市检察院检察长黄敬波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大气质量管控工作的视察报告、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淄博市201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2年市级决算的审查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韩国祥辞去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报告,审议了人事任免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关于批准2012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韩国祥辞去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和人事任免案。
    周清利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思路清、措施实,搞得有声有色,各方面的反响都是好的。对这样一个好的工作局面,要倍加珍惜,不断发扬光大。依法监督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进项目建设、促进部门依法行政改进服务,大力强化监督工作,齐心协力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努力促进全市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
    周清利代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同志表示祝贺,希望他们倍加珍惜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切实增强岗位担当意识,自觉落实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要求,尽快进入角色,提升标杆、勇于担当,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王顶岐就贯彻落实周清利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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