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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3-05-02 15:42:4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作者:巨荣俊

    4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顶岐,副主任王法亮、尚秋云、王树武、王树槐,秘书长刘秉敏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草案)》的说明;市政府关于《淄博市太河水库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人事任免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草案)》的议案;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太河水库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2013年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及人事任免案。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王顶岐在讲话中指出,本次审议的两部地方立法,对于全市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以及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吸纳会议意见,尽快进入程序展开广泛调研,确保立法质量。
    王顶岐强调,专项工作评议作为市人大近期工作重点之一,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各调研组要采取有效措施,广开信息渠道,听取、收集民情民意,力戒走过场、走形式。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要抓紧部署,制定方案,认真谋划,使征求意见的工作尽可能到边到沿,广泛覆盖,力图听到社会各领域、各阶层的真实意见。要把整改工作的过程放到工作第一位,对通过各种途径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分析梳理,及时反馈,要以最快的速度、最便捷的方式应用于改进部门工作的过程之中。
    对本次会议任命的同志,王顶岐要求他们,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要坚持公平正义,依法办案,廉洁司法,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始终。
    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晓,市法院院长刘亚宁,市检察院检察长黄敬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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