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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人大常委会建立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机制
发布时间:2015-03-03 11:01:42  文章来源:淄博日报   文章作者:李涛
    近日,周村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建议监督工作的决议》。这是周村区人大常委会经过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结合人大监督职能创新开展的一项工作。
    这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要求区检察院将每一份检察建议及建议落实反馈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备案,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不回复或无正当理由不采纳检察建议,经催办而拒不回复和整改的,检察机关可就该事项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启动监督程序。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对于区检察院报备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民利等重大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的检察建议,也可以自行启动监督程序。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专题调研、视察、专项审议、执法检查、询问、质询以及监督法规定的其他监督形式,监督和促进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确保检察建议的落实。
  据悉,这一工作机制,将大大提升检察建议的强制力和约束力,确保检察建议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改变过去检察建议发出后被建议单位可整改、可不整改的被动局面,有效保障检察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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