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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评查 真查敢评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法官履职评议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15 09:26:58  文章来源:淄博日报  文章作者:王光辉 李先磊

    “5号卷宗庭审笔录书记员未签名扣一分;7号卷宗对申请书审核不严、存在瑕疵扣一分,13号卷宗法律文书补正不规范扣一分……”这是今年323,淄川区人大常委会法官履职评议案卷评查组召开匿名评审综合分析会上的一幕。

  今年,淄川区人大常委会把开展法官履职评议作为监督工作的重头戏,力促区法院执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增强入额法官为民服务意识、司法责任意识和公正效率意识,案卷评查就是评议工作的重要一环。

明确评查标准

  案件的审判质量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公正的最终体现。如何强化案件质量监督,推动建立起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确保每个案件都能优质高效“出炉”,切实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是人民法院加强审判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人大监督和支持司法工作的重要路径。淄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集思广益,开拓创新,几易其稿,最终形成了《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及评分标准》,分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案件四个部分,既从实体方面明确要求,又从程序方面严格规范,实行百分制考评,每一个子项都细化到具体分值,使整个评查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强化质量为本

  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案卷质量评查是加强审判管理、强化人大监督的重要方面。淄川区人大常委会法官履职评议案卷评查组树立科学的案件质量观,增强责任意识,改变对案卷质量评查的传统观念,把以往单纯地找茬、挑毛病转变为提高案件质效、创新审判监督、推进公正司法的理念。加强法官对评查工作的理解,减少评查阻力,以统一的标准、客观的原则贯穿评查始终,注重对评查结果的及时总结分析,从表层的简单分析,上升到深层次的问题思考,并把考评结果能动地转化到监督审判工作的具体实践中。

创新评查体系

  建立程序运作和评价标准体系,设置科学的案卷质量评查方式方法,坚持交叉评查、随机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集中评查相结合,对整个流程运转规定严格的运行规则和时限要求,按照“瑕疵情形、处罚标准、改进办法”结构,制定明确、规范、细致地涵盖案卷质量评查各个环节的具体量化标准。正确处理好“查”和“评”的关系,“查”得主动,“评”得到位,坚持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坚持纠正错误与总结经验相结合,坚持评优与评差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案卷质量评查水平,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提升案卷质量评查实效,真正实现对案卷质量无缝隙监督。

注重结果运用

  案卷评查结果的及时有效转化,是深化司法监督的重要工作。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分析,对评查出有差错的案件,组织资深法律工作者和人大代表进行会诊,把准问题关键,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加大对评查结果的利用和转化。积极探索评查结果转换机制的构建,对个案,通过通报、整改,使案卷评查结果公开透明,强化评查警示作用,努力将差错的再发率降至最低。对普遍性、倾向性、类型化的问题,建立评查与调研互动机制,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审判执行工作的动态和趋势,通过分析、评析、讲评,集中精力予以解决。同时,以案卷质量评查情况为视角,针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审判工作运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法院整体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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