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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1-04-07 15:57:46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3月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会议厅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刘池水,副主任吴明君、林春明、韩家华、薛安胜、王世庆、张庆盈,秘书长王敦浦出席会议。刘池水、吴明君先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批准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及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事项的决议》和《关于批准建立淄博市城郊农村住房建设基金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市委常委、副市长周连华,市法院院长刘亚宁,市检察院检察长马爱国,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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