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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0-05-21 10:14:00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1月1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会议厅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慧晏出席会议并

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刘池水,副主任吴明君、林春明、韩家华、薛安胜、曹在堂、王世庆、张庆盈及秘书长王

敦浦出席会议。刘慧晏、刘池水先后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草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林建宁辞去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报告并作出决定。

会议表

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

单(草案),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关于接受林建宁辞去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补

选了省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刘慧晏在讲话中指出,刚刚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积极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地方立法工作有了新进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了新作为,履行监督职能有了新成效,代表工作有了新进步,自身建

设得到了新加强,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刘慧晏强调,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一个坚持、三个突出”的目标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重点在提高立法质量上、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在做好代表工作上、在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上下功夫。

刘慧晏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肩负着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重托。要加强学习,加强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合人大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严格执行人大工作议事程序,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工作实效。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集中群众智慧,使作出的决议决定、制定的法规更加顺应民心、体现民意、贴近民生。

副市长刘有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爱国,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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