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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整改落实方案
发布时间:2009-07-28 16:33:15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为了认真解决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全市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经研究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服务大局

    牢固树立党委中心意识和全局意识,自觉维护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使人大工作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发挥人大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有作用。特别在当前,面对金融危机日益加深的国际国内形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从人大的特点和定位出发,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努力增强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进一步坚持完善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便于市委及时了解情况,统筹决策。围绕党委工作中心,把握党委决策意图,根据党委重点科学合理的安排人大工作,使人大工作与全局性工作合拍。认真贯彻党委决策部署,确保在人大系统内得到贯彻执行;围绕党委决策部署,适时做出决议决定,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自觉行动,并通过发挥人大的政治资源优势、智能资源优势、民意资源优势和群众资源优势,动员广大代表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为实现淄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积极努力。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行使任免权,确保党委意图的实现和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不断加大力度,利用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全市各级人大及广大代表传达,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发挥地方国家机关应有的宣传发动作用。(分管领导:刘池水 吴明君 分管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委、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时限:长期)

    二、坚持以人为本,人民当家作主

    要把民本意识贯穿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坚持走好群众路线,真正做到关注民情、倾听民声、反映民意,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加充分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划好市人大常委会全年工作要点,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动解决好就业、社保、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住房、生态和节能减排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分管领导:刘池水 吴明君 分管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 时限:1月份)

    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围绕审议的议题和立法、监督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改革发展中实际情况的了解和掌握,努力使常委会的工作符合客观实际。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坚持热情接待、耐心讲解、正确疏导,协调处理好各种矛盾,尤其是严格按照信访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接待、登记、交办、督办,努力实现四个100%的工作目标,保证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继续抓好《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重点督促区县人大加强信访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的配备,加强对重点申诉控告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切实抓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申控事项的处理落实。根据省人大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人大网络信访和信访软件的管理使用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机制,深入落实主任会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制度、常委会主任批办信访案件制度和综合分析制度,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到公平正义,发挥好人大信访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分管领导:吴明君 分管部门:市人大办公厅、研究室、信访局 时限:全年)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高代表素质。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组织代表继续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活动,激励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不断规范代表议案处理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完善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提高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质量,维护代表合法权益,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创造条件。强化代表的制度约束和保障,促其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在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律及主张贯彻到群众中去的同时,把群众的意见、要求、困难和一切愿望反映上来,以便及时研究处理,使我们的各项工作符合人民的意志。认真落实保证代表知情、知政的各项制度,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依法保证各级人大代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权利。认真做好代表依法履职的各种保障,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要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创新代表工作方法,加强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等工作激励机制,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分管领导:吴明君 分管部门:人事代表工作室 时限:全年)

    三、坚持不断创新,更好履行人大职能

    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立法重点,不断充实完善我市地方性法规,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市各项事业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结合我市的实际,加大法规立项的论证力度,对立法时机是否成熟,立法条件是否具备要进行反复论证;完善专家立法咨询制度,切实发挥专家学者在地方立法起草中的智囊作用。要提高立法的民主化,改进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公开制度,在制订年度地方立法计划时,公布规划、计划草案,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法规草案起草阶段,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特别是要全面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探索民主立法向社区延伸的新路子,将审议的法规草案下发社区,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建立健全法规评价机制,深入开展立法监督,了解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科学、系统评价,总结立法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分管领导:王世庆 分管部门:法工委 时限:全年)

    不断深化监督工作。根据全市科学发展的实际需要,围绕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中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工作,结合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监督范围,科学合理的确定监督重点,确保监督工作符合全市工作大局的需要,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以督促“一府两院”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的机制为目标,既要对结果进行监督,更要对过程进行监督,甚至全程监督;既要在一般工作层面开展监督,更要对决策、运行、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开展深层次监督;既要注重程序性监督,更要注重实质性监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突出公开化,使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统一;突出专业化,在查找问题的准确性、分析问题的实质性、解决问题的实效性上下功夫;突出持续化,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工作得到改进。加强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贯彻监督法、搞好监督工作若干意见及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办法,结合充分运用监督法赋予的监督手段,确保“一府两院”依法按程序接受人大监督。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不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努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积极探索如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事项,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科学界定重大事项范围,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以更好的发挥人大在全市发展中的权威作用和法制保障作用。(分管领导:刘池水 分管部门:各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时限:全年)

    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促进人大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继续加强学习型人大机关建设,建立符合全市科学发展的人大知识结构。加强系统性学习,全面、系统地掌握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和基本要求,用科学发展观充实头脑,改造观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增强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针对性学习,在科学发展观理论的细节上下功夫,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知识充实干部,指导工作,使人大每项职能、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注重学习的实践性,用科学发展的实践教育干部、锻炼干部,不断提高干部驾驭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加强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规章制度学习,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

    认真做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符合全市科学发展的人大智力结构。适应全市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岗位特点,有计划的作好专业人才引进,提高人大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干部的后续培养,建立健全干部知识更新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对干部进行提高教育和轮岗交流锻炼培养“一专多能”人才,逐步改善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和整体能力素质。

    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创新力。坚持竞争上岗和多岗锻炼,不断完善相关机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把合适的人才选拔到合适的位置,创造合适的环境,做到人尽其才。坚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奖惩制度,建立相关指标体系,引导、督促、激励机关干部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正做到不图虚名、埋头苦干,真正做到严格自律、清正廉洁,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干部队伍。(分管领导:刘池水 吴明君 分管部门: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 时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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