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号公告
发布时间:2012-11-01 11:02:15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张店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慧晏,因工作需要已调离本市。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刘慧晏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代表的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张店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补选徐景颜、陈福菱为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淄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刘慧晏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确认补选徐景颜、陈福菱2名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
至此,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19名。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