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1年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10-09 16:12:22 文章来源:市人大法制室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为了扩大民主立法,拓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科学编制好2011年地方立法计划,现面向社会征集2011年地方立法建议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权限,且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规范的事项,包括制定新的地方性法规、修改或者废止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我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可以登录淄博人大网www.zbrd.gov.cn查询)。
二、提出立法建议项目,请写明立法建议项目的名称和需要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可以提出法规草案文本。同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建议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邮寄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3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电子邮箱:zbrdfgw@163.com
传 真:2304568 联系电话:2310028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