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7号公告
发布时间:2009-05-25 17:14:31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定于12月18日至19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根据《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试行办法》的规定,凡我市行政区域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都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申请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申请地点: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选举任免科;电话:2302736;联系人:吴艳)。本次会议申请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2日。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