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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第5号)
发布时间:2022-12-31 16:46:11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确定了2023年度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共21件,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现公布如下:
  1.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由55%以上提高到60%以上;实现市外就医住院费用全部为电子票据的手工报销业务线上办结。(牵头责任部门:市医保局)
  2.便利老年人看病就医。在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渠道挂号服务;提供老年人导诊、陪诊等就医便捷服务;进一步畅通老年患者急诊“绿色通道”;组织开展老年人就医服务体验活动,每所医院年内组织不少于2次,及时了解老年群众就医需求。(牵头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3.深化就业创业服务。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政策性扶持创业1.5万人;培训新型农民6000人以上。(牵头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4.优质教育资源扩容提升。新改扩建幼儿园29所、中小学3所、中职学校1所。(牵头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5.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优化提升城乡15分钟健康服务圈,新改造智慧预防接种门诊28处,开通医共体内转诊服务绿色通道,全市新增中心村卫生室50处。组织开展急救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年内普及不少于20万人次。(牵头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
  6.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实施养老机构星级达标工程,星级以上养老机构占比达70%以上,培育5处养老服务实训基地,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信息化改造,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000张。(牵头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7.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建设全市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建成100个“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考核机制,实现对全市物业管理机构月度评价考核全覆盖,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牵头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8.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集成办理。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将多个相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一件事”,做到“一件事一次办”。年内完成灵活就业、公民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申请公租房、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企业职工退休等至少10个“一件事”。(牵头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市政府办公室)
  9.建设“智行淄博”车路协同智慧交通系统。对全市红绿灯路口安装物联网云控信号机,建设“智行淄博”车路协同平台,为群众提供交通态势预判、通行速度诱导、出行路线规划服务,实现绿波通行;为消防、急救车辆打造“快速通道”,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牵头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10.实施居住品质提升工程。改造完成老旧小区项目17个、1.5万户;对48个老旧小区供水管线及设施进行改造,开展高品质直饮供水试点。(牵头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11.优化城乡快递服务品质。优化城乡快递节点布局,每个区县规划建设1处快递分拨中心,新增智能快件箱格口4.3万个、快递服务备案网点100处,新建小区快递点配套率100%,新建成农村快递综合服务标准化站点500个,推进快递网络扩容升级,实现快递便民惠民新突破。(牵头责任部门:市邮政管理局)
  12.推进全民健身广覆盖。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体育场地设施管理维护;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1000项以上,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2000人以上;加快体育融合发展,拉动体育消费。(牵头责任部门:市体育局)
  13.提升普惠托育服务能力。落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补贴和二孩、三孩托育费补贴,各区县建成不少于1处具有公办性质的托育服务机构,全市每千人拥有托位数达到3.8个以上。(牵头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14.推进“中医中药进万家”健康工程。建设“淄博中医药智慧服务平台”,设置中医地图、中医热线、中医远程医疗等功能,实现线上线下中医医疗服务全覆盖;加强公立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持续推进“千名中医进基层行动”;扩大中医日间诊疗医保结算试点医疗机构范围,年内新增5家以上。(牵头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5.构建群众诉求服务体系。畅通群众诉求受理和解决渠道,建设完善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实体化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心理疏导等服务。(牵头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
  16.开展城区积水点整治。对已排查出的全市38处城区积水点进行整治改造,提升排水防涝和安全度汛能力。(牵头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17.开展“心希望”健康服务行动。建设淄博市心理健康云平台,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公益热线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热线;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培训20名骨干和300名心理健康辅导员;针对青少年学生、个体从业者等开展心理健康评估筛查、心理危机早期干预等服务;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宣传授课500场;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心理卫生知识,建立心理调适支撑服务体系。(牵头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18.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开发儿童友好服务地图,覆盖校外实践基地、公园绿地、医院、儿童活动阵地等点位;年内选树100处儿童友好实践基地,打造20个标准化儿童友好社区。(牵头责任部门:市妇联)
  19.优化提升公共交通。新增2条公交线路,开通7条定制公交线路,增加3条晚间延时运行线路,调整优化10条公交线路,继续推出13条“一元公交游景点”旅游专线,建设BRT快速公交示范段。(牵头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20.实施“文悦淄博”文化惠民提升工程。建强线上淄博市民学习中心,开展主题阅读推广活动500场;开展知识资源“五进”活动40场;新建提升城市书房10家、图书流动服务点20处、文化驿站20处;开展“文艺五助”演出300场,公益电影放映活动600场,“齐艺共舞”活动300场,“品游淄博 云享文旅”线上文化活动500场;开展流动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100场。(牵头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1.开展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带有抵押限制的二手房在交易中,群众无需先行偿还贷款解除抵押,在银行同意下同步办理过户、买方贷款抵押手续,实现“带押过户、转抵同步”。(牵头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予公告。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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