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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
发布时间:2011-05-31 11:06:51  文章来源:青岛人大网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的,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基本前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选择,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这是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坚持、毫不动摇的根本原则。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人大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人大工作既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更是一项政治性、全局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高度出发,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一)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奋斗和实践探索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可以说,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也就没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的政治制度,是符合国情和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制度载体。因此,人大工作只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真正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好国家权力,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人民当家作主。

  (二)切实保证党委重大决策和意图的实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坚定性,牢牢把握好“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党委的主张经过人大的法定程序,变为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变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二是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人大的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三)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履行职责。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突出发展主线,始终坚持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人大工作特点和优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

  (四)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是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是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开展重大执法检查、视察活动、决定等重要事项,都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经过党委批准后实施。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指示和意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决贯彻落实。

  (五)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织、党员的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和组织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来开展工作,保证党委意志得到贯彻落实。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使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中的党员,进一步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当好党员和当好代表的关系,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决策和完成人大常委会工作任务,发挥坚强的保障作用。

  二、积极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明确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点。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新成果,核心是以人为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充分反映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在学深学透、保证实效上下功夫,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上下功夫,紧密联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切实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穿于依法履职的过程中,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促进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依法有序进行,促进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和实现。

  (二)增强法治意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只有坚持依法办事,才能使人大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的利益和要求。人大开展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宪法和法律法规,这就要求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首先要学法懂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才能把工作做好。要站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坚持法治,反对人治,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情枉法、以权压法等问题,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要认真搞好执法检查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全社会的法制意识。

  (三)认真履行职权,不断增强工作实效。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选举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因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探索,不断实践,在传承中创新发展,不断增强工作实效。

  一是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深刻理解行使决定权的重要意义。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最根本的权力,是维护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要手段。要紧紧围绕同级党委工作重点、“一府两院”工作难点、人民群众关心热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集民智,切实体现科学性和民主性,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位。

  二是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完善监督机制,规范监督程序,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实效。要精于选题,广泛听取意见,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工作针对性。要讲求方式方法,加强与监督对象的协调沟通,使监督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推动工作的过程,达到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保证各项改革发展措施落到实处。要通过调研、视察、检查、听取工作报告和跟踪监督等方式,督促那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得到解决。要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认真行使好选举任免权。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关系,通过事前沟通、表态发言和听取汇报等形式,引导正确有效行使选举任免权,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举到领导岗位上来,把贯彻党的意图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依法实现党委的人事安排意图。

  (四)与时俱进创新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各级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任。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基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提高素质、完善制度、丰富活动、提供保障的要求,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做好代表工作。要加强代表培训,推进代表小组建设,建立完善活动机制,适时召开代表小组建设总结表彰会议。要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引导代表围绕推动社会经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加强代表建议督办,评选优秀代表建议和代表建议承办先进单位,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

  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当前,随着我国政治文明制度建设的不断巩固完善,人大工作面临的任务也越来越繁重。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着力从思想上、作风上、制度上和组织上加强自身建设,以更好地发挥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民意机关的作用。

  (一)要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上下功夫。坚持把学习放在自身建设首位,努力把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学习型机关。健全完善各项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把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注重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注重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依法行使职权,努力做到研究工作以法律为依据,开展工作以法律为武器,衡量工作以法律为尺度。注重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深入学习人大制度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熟悉人大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掌握人大工作的规则和程序。

  (二)要在真抓实干、改进作风上下功夫。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真正了解民情,掌握民意,集中民智,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合理建议,为政府狠抓落实提供参考依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充分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高人大干部队伍思想道德修养,自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

  (三)要在完善制度、增强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学习借鉴外地的好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及时总结各县的好做法,使各项制度更为科学,更具可操作性,为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章可循的支持和保障。

  (四)要在建好队伍、激发活力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团结意识,教育引导机关干部之间要真诚相处、诚心相待、搞好协调、团结协作,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识大体,顾大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勇于承担责任,绝不争功诿过,坚决杜绝任何不利于团结的言行,努力形成合作共事、相互促进的生动局面,使各级人大机关更有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切实搞好干部队伍建设,为年青干部的成长进步提供机会、创造条件,在工作上压担子、生活上多关心,努力建设一支适应人大工作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在党委的领导支持下,进一步加强干部的选拔、交流和使用,充分调动和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胶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黄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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