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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视察要明察更要暗访
发布时间:2009-06-02 10:03:45  文章来源:四川新闻网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代表来视察就带去看“先进典型”,给媒体的材料就把存在的问题全删……10月10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直言,某些政府部门如此“忽悠”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实在不应该。(10月11日东方网)

  看罢周庆强副主任的一番慷慨言辞,笔者倒要反问一句:人大代表是傻瓜还是咋的?明察被“忽悠”,就不能来个暗访?

  之所以某些政府部门成了“大忽悠”,要反思的不仅仅是政府部门,更有人大代表们。

  其一,投其所好。某些政府部门敢“忽悠”,是因为好“忽悠”。人大代表除了一年一次的人大会,就是日常的调研、监督、检查等。前不久,部分广州市人大代表陆续收到了一份“黄牌警告”——《给代表们的一封信》,提醒代表们增强代表意识,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履行代表职责的关系。政府的一项重点整治工程汇报,75名代表竟然仅有36名出席。说代表意识淡薄也罢,说懈怠也行,总之是一种失职的表现。这样的人大代表哪有什么心思静静地听取被视察部门的汇报,更别说是深入调研。为替人大代表交差,更替人大代表“减负”,某些政府部门干脆来个“形势一片大好”的整理材料,代表们吃吃喝喝走人。如果人大代表先来个暗访,了解了事实真相,被视察部门想“忽悠”也心虚,人大代表更是能一针见血指出问题的关键。如此较真,下次谁还敢“忽悠”?

  其二,人浮于事。人大会前,不少人大代表是埋头苦写议案,常常搜肠刮肚。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教育工作者楞是提了一个工业的议案;一个企业家往往谈的是如何教书育人……这本也不是错,错在某些人大代表并没有就自己熟悉的行业提出什么有价值的议案,往往是一知半解地说些莫名其妙的外行话,这样的议案有多少价值?没有调查就没发言权,没有深入调查的议案,差不多等于是废品。要是人大会前,明察暗访了解第一手材料,议案自然就不会“难产”,也更有价值。

  其三,缺乏责任感。其实“忽悠”与“被忽悠”之间心知肚明。就像周庆强副主任举的那个例子:河水有没变清是一天两天的事吗?鱼产卵还有个周期性,也要个过程。一条河涌为什么只需要在人大代表视察的河段人工放鱼?人大代表完全有足够的时间去了解河涌治理情况,真正忽悠人大代表的是人大代表自己!不想暗访,缺乏为人民办事的热情和态度,最后只会走过场,搞明察。要有事先暗访,不要说一条河涌的治理情况,就是长江、黄河也能了解得一清二楚。

  时间久了,“忽悠”与“被忽悠”之间形成了“潜规则”:你好,我好,大家好。这就又提到了老话题,人大代表谁来监督,他们行驶权力的正确与否如何评价和判断?

  人大代表就是要反映真实的民情民意,了解民生。人大代表是职务,也是平台,替人民办事,为人民说真话的平台。你明察他“忽悠”你,难道他还有什么本事阻挡住你暗防吗?惟有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才能将监督的职能履行到点子上,才能真正成称职的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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