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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通过规定人大代表建言献策禁提“自家事”
发布时间:2009-08-11 14:58:31  文章来源:报刊文摘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据 《新华每日电讯》7月23日报道,日前通过的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修订)》明确规定,涉及解决本人及亲属个人问题、代转人民群众来信、属于学术探讨和产品推介、没有实际内容等情况,不应作为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据了解,在一些地方,每年都会有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涉及本部门、本企业或个人的具体问题。一些人大代表时常将自己企业、家人遇到的问题作为意见、建议向相关部门提出,借职务之便解决自家问题,一些建议中往往存在着浓重的 “个人利益”味道。沈阳市人大代表佟岗表示,人大代表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不能只代表一个“点”,而应更多地关注“面”。规定中新增这项条款,实际上是对人大代表履职的一种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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