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众号

任前法律考试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研究探索 > 理论文章
做好人大调查研究工作初探
发布时间:2012-08-16 10:53:25  文章来源:淄川人大   文章作者:陈  涛
    调查研究是人大有效行使职权的先决条件,更是一项基本的工作方法。作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应该把调查研究作为自己的一项“基本功”,准确把握本地区确定的决策部署,牢牢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发现问题、找出对策、提出建议,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服务。
    一、调查研究对做好人大工作意义重大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对客观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系统收集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的过程。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内在要求。
    第一,调查研究是人大履行职权重要的法定行为。人大的决策事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进行深入调研,全面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才能保证人大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宪法和法律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开展调查研究、视察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视察、特定问题调查这类调研手段作为人大职权,在《组织法》中作了明确规定,这就明确了调研在人大工作中的法定地位,从法律的角度体现了人大调研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人大的调查研究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人大的一项法定工作。
    第二,调查研究是最基本的工作方法。人大及其常委会不论是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还是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无不需要通过调查研究提供翔实的资料和可靠的依据,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作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只有养成了调查研究的习惯,掌握了调查研究的方法,具备了调查研究的能力,才能为“三会”决策服好务、为人大代表服好务。因此,调查研究既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础,也是每一位人大工作者应有的“看家本领”。
    第三,调查研究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调查研究,既能够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又有利于作出科学民主的决策,还能对加强人大机关作风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作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只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调查研究的根本出发点,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作为履行职责的根本依据,才能真正成为联系群众的模范、调查研究的模范。
    第四,调查研究是创新人大工作的基本途径。能不能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不但影响着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决策的水平和依法监督的效果,而且体现着权力机关的整体形象和人大干部的工作作风。多年来,我区人大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做了大量开拓性、创造性的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富有创新、富有成效的好经验、好措施、好做法,如:在企业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城乡同比例选举、重大事项决策、代表建议面复、信访事项督办等,有力地促进了人大工作。这些对人大工作的创新,无不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结果、深入调查研究的结果。因此,加强调查研究,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权的需要,也是提高人大工作水平的需要,更是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需要。
    二、当前人大调查研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面对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各级日益重视并不断加强调研工作,调研工作已步入经常化轨道,服务民主法制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水平逐步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1、课题选择针对性不强。主要是认为,调研只是为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提供参考材料,在确定调研课题前没有作深入分析和认真研究,调研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在调研实践中,面上调查、召开会议、运用传统手段多,蹲点调查、与群众面对面、采取现代科学方式少,听到的多是“一府两院”及其部门经过加工整理后的第二手资料,看到的多是好的或比较好的情况,难以全面掌握真实情况。
    2、调研过程容易程式化。人大调研有其自己的规律和特点。一方面,它不仅是一种职责,而且是一种职权行为,调查对象必须支持、配合,由于调查活动实际上就是一种监督形式,在利害关系的驱使下,增加了了解真实情况的困难;另一方面,人大调研的指向,一般是其他国家机关,对于这些机关相对封闭的管理系统来讲,人大调研是一种外部行为。外部调研的客观性较强,由于专业知识的局限,不像“业内人士”那样容易抓住问题的实质。此外,视察、检查和调研参与人数较多,群体性强,时间、场合都受局限,容易出现程式化。
    3、调研成果缺乏实效性。调研实效性取决于调研质量和成果转化。在调研中,存在重调查轻研究或只调查不研究、将调查对象汇报材料改头换面等问题,因而形成的调研材料谈成绩多、谈问题少、可操作性内容少。还有一种现象是报喜藏忧,回避矛盾和问题,调研的真实性、针对性不够。同时,调研成果转化需要加强,有时停留在会议上和文件中,难以充分发挥调研的实效。
    4、调研工作机制还不健全。调查研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日常性工作,目前还是按照一些常规经验在操作,缺少对调研工作的奖惩机制,一定程度影响了调研质量。另外,乡镇人大还存在工作人员短缺问题,调研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调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三、加强人大调查研究工作的几点建议
    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更好地发挥调查研究在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把握正确的原则。一是把握大局的原则。抓住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和关系区域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侧重了解“一府两院”贯彻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充分体现人大工作的特点,确保调查研究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实事求是的原则。调查研究必须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全面准确地分析问题,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敢讲实情,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建立在客观实际的基础上。三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在调研中必须依据法律程序办事,判断和衡量一切事物都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四是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调查研究必须深入基层,倾听和反映群众意见和呼声,发挥人大联系群众、反映民意的民主主渠道作用。
    第二,精心安排调研计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做好人大调研工作,应该坚持围绕人大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制定年度计划,确保调查研究工作有计划实施。应坚持把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调查研究的重点,增强调查研究的针对性,做到调研到关键处,参谋到点子上,服务到决策中。注意采用点面结合、好差结合、明察暗访、上下联动的调研方式,提高调查研究的真实性、全面性和代表性。注意把听取汇报、实地考察、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听取“一府两院”和相关部门的汇报,又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既注重面上情况的了解,又深入基层解剖典型。注意抓好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注意研究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探索人大工作新途径上不断迈出新步伐。
    第三,重视调研成果转化。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是开展调查研究的归宿。应该防止只调查不研究、只调研不转化的倾向,坚持在综合分析、系统归纳的基础上撰写调研报告,做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一是把形成的调研报告作为参阅文件印发,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二是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转“一府两院”落实办理;三是把调研报告提出的一些重要意见和建议,提交给党委参阅,使调研成果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范围发挥作用。在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中,应该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调研成果及时有效的转化、应用和实施。
    第四,加强调研队伍建设。调查研究对人大行使职权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只有高人一筹,先人一步,人大调研成果才能使监督对象心悦诚服。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人大调研工作,做到有部署、有要求、有检查,在人大机关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深入讨论的风气和调查研究的风气。加强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扎实、业务水平精湛的调研队伍。建立健全调研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调研工作,推广交流典型经验。建立健全调研工作激励机制,把调研与提高干部素质结合起来,激发做好调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促进人大依法履行各项职责。

版权所有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鲁ICP备09053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