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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刘池水 王敦浦
发布时间:2009-05-20 10:31:25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根据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自11月1日至10日,我们组成专题调研组围绕着“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活动主题和“依法履职、强化监督、推进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实践载体,就加强人大监督、促进科学发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专门召开了由市经贸委、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实际走访了部分区县、部分企业和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认真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及经验

    近年来,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讲究科学发展思路,在突出监督重点,丰富监督形式和途径,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监督职权逐步得到加强,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督法日益深入人心,监督工作逐步走上了依法有序轨道。监督法颁布之后,各级人大常委会把学习贯彻监督法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通过举办法制讲座、集中辅导、座谈研讨等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和领会监督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为更好地行使监督职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对监督法的基本要领、常委会经常性监督的主要内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及时与“一府两院”进行了沟通和联系、从而保证了监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面促进了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监督工作,先后听取审议了本级政府关于经济运行、区域经济发展、企业创新、结构调整等多项工作汇报,对本区域内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开展了多次视察、调查活动,并加强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为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三)抓住环境立市不放松,扎实促进了生态市建设。为了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了《关于生态市建设的决议》、《关于批准〈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决定》和《关于在全市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决议》等相关决议、决定,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对环境保护法、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对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节能减排等工作进行了视察,多次听取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也相继加大了治理环境污染的监督工作力度,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汇报、执法检查和视察多种形式,督促搞好专项治理,促进了生态市建设。

    (四)积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有力推动了和谐淄博建设。几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把扩大就业、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先后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计划生育、农村合作医疗、义务教育、就业再就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多项工作汇报,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劳动保障、村村通自来水等工作多次进行视察和调查,提出了许多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人大监督工作之所以能够做到“依法、顺劲、合拍”,主要做到了“六个坚持”:

    一是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始终保持人大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各级人大常委会始终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努力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同级党委的工作中心和部署,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或作出决议决定予以规范,并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形式实施监督,有力地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是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积极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人大与“一府两院”尽管工作职责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与“一府两院”相互支持,注重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交流意见,努力做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形成了凝心聚力谋发展的工作机制。

  四是坚持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都坚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办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同时,从本地人大工作的实际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开展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促进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是坚持依靠代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代表参与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有关制度,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织的各项视察、调查活动,都邀请一定数量的代表参加。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办理工作,积极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六是坚持不断创新,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各级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换届之后普遍制定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理论素养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重视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为人大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要问题与不足

    从总体上看,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逐步加大,人大监督工作成效非常显著,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人大监督工作的现状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和不足亟待于我们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过程中认真加以解决。

    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当前在人大监督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监督的重点不够突出,针对性还不高。近年来,尽管各级人大常委会努力把党委决策的、政府着力推动的、社会关注的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监督的重点上尽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脉搏同步共振,但在监督工作的节奏还仍然存在着慢半拍的现象和情况,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一般性监督多,重大问题监督少的弊端。在监督议题和重点的选择上,还没有完全将立足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立足于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统筹城乡发展,立足于和谐社会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

    二是监督的观念比较落后,认识还不够到位。在人大机关内外,对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迷糊认识和错误观念,有的同志觉得人大监督是给自己找麻烦,给别人添麻烦,开展监督的积极性不高;有的认为人大监督是按照程序走个形式,不必太认真,更不必太较真,监督力度不大;有的心存“多栽花少栽刺”的思想,在履行职责时往往抹不开情面,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监督成效不强;有些被监督对象,不愿接受人大监督,在思想上抵触人大监督,在行为上规避人大监督。

    三是监督的制度和手段不够完善,实效性还不强。监督法实施以来,虽然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要求,修改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和制度,但仍然没有形成较为完善和规范的制度体系。虽说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常规监督手段都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象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较为刚性的监督手段,却使用不多。监督的社会透明度不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的人大代表对人大监督工作还不够知情,理解程度还不够高。对人大常委会有些决议、决定的执行没有跟踪检查,有的虽有一些督办措施,但未形成制度化,致使有的决议、决定难以落实。

    四是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活力还相对不足。目前,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专职组成人员多数年龄偏大,能连任两届的人数很少,常常出现换届时“大换班”的现象,不利于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专业人才偏少,特别是组成人员中懂经济、懂法律的人比较缺乏。常委会机关总体上编制偏紧,“官多兵少”的状况突出。配置不统一,市、区县人大常委会上下之间办事机构的数量和名称不够一致。人大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不足,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到人大工作是组织上的安排,有政治上“最后一站”的错误观念。人大机关干部对外交流慢,不利于人大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其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三、对策及措施

    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梳理和改进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体现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一是着眼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要务,紧密结合当前经济形势,把应对国际经济衰退带来的各种挑战和影响作为人大调研和监督的重要内容,针对我市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工业产品市场、基础原材料和投资大幅减少,价格大幅走低,部分投资类行业出了增速放缓、效益下滑的趋势和工业投资下降,企业发展后劲不足,资金短缺矛盾突出等问题,督促政府加强调度监测和服务指导,有效应对复杂局面,加快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千方百计增加有效投入,突出抓好自主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煤电运协调力度,缓解企业生产要素制约,促进本行政区域在防范金融风险、抵御外部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在“三农”问题上,重点对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保障农民权益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抓好十七届三中全会重点部署的“六大制度”建设的贯彻落实,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二是深化环境立市战略的监督,进一步推进生态淄博建设。要通过有效监督,推动“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实施,以水域、大气和重点区域环境的综合整治为重点,继续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结构性污染治理力度,推进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天然气替代、城市绿色通道、生态恢复、城乡大环境绿化等重点工程的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努力实现“天蓝、地绿、水清、气爽”的总体目标。依靠科技,节能降耗,综合利用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的监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两个制度”,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要加强发展循环经济的监督,按照减量利用、循环使用、合理开发的原则,加强对工业废物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和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发展再生资源产业。着力实施大气净化、清水润城、环境友好、生态家园、数字环保五项工程,全面推动生态市建设。

    三是着力强化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的监督,加快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将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稳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督促政府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要切实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努力把经济发展的过程作为促进就业持续扩大的过程,创造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多元化就业格局。要督促政府把完善保障体系作为安邦兴国的根本大计,努力解决社会保障体系中存在着城乡发展不平衡、覆盖面窄、统筹层次较低、转移接续难、基金支付压力大等问题,使我市农村、城市低保、城市“三无”人员救助以及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下岗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督促政府把提高人民健康素质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着力解决城乡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卫生工作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加大对医药卫生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体制机制的监督检查,促进全市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努力把发展的成果体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体现在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要上,体现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上。

    四是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卫生的监督力度,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大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问题,也关系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需要常抓不懈、不可有丝毫放松的重大民生问题。要监督政府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认真吸取三鹿奶粉事件、刺五加注射液事件和发生在我市的药品生产经营违法事件的教训,认真解决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切实加强药品安全监督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督促和规范食品药品企业经营行为,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同时还要督促政府加强对农产品安全质量的监管力度,不断抓好生产基地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检测检验能力、搞好市场建设、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大政策和执法力度,确保我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并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打击违法广告,维护好正规企业的合法利益。

    五是加大文化强市建设的督促力度,全面提高我市文化软实力和经济综合力。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血脉、灵魂、品格,积淀着一个民族最深层次的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成为国家软实力和综合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显著标志。对此,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有清醒的认识,针对我市历史悠久,名人辈出,文化底蕴浓厚,同时有着特色鲜明的革命文化和民间文化、现代文化资源的特点,督促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大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积极对齐文化产业的挖掘、开发和整合,推进齐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包容与发展,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保持全市文化旺盛的生命力,全面提升齐文化对全市文化建设的引领能力、服务能力、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优势,与我市经济地位相适应的文化实力,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文化条件,把我市建设成为思想基础巩固、服务体系健全、产业优势突出、发展活力强劲的文化强市。

   (二)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切实提高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自觉性

    一是要继续抓好各级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对监督法的学习。各级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观活动的同时,继续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真正理解和把握人大监督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理解和把握人大监督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理解和把握人大监督的目的,理解和把握人大监督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理解和把握人大监督的各项要求。通过对监督法的深入学习,进一步更新监督观念,切实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依法有序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机关为常委会实施监督法做好参谋、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认真抓好“一府两院”及机关对监督法的学习。自监督法实施以来,虽然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对监督法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学习,但是,学习监督法的活动在全市还没有展开,尤其“一府两院”机关对监督法学习还不够系统扎实。为此,我们建议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集中一段时间组织“一府两院”机关深入学习监督法,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努力把握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办事。

    三是要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监督法,把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纳入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符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际。自觉学习贯彻好这部法律,有利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有利于“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推进实现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因此,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监督工作中正确处理与政府和“两院”的关系,加强联系协调,及时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既通过监督来纠正执法、司法工作中的偏差,又真心实意地帮助“一府两院”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题,做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一府两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的规定,修订完善有关工作流程,扎实推进行政、司法工作,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和人大监督支持下,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凝心聚力谋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创新机制,完善手段,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要选好审议议题。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监督的主要形式是通过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的。因此,选好议题是常委会能否有效实施监督的必要前提。确定审议议题必须紧紧围绕党委重要决策、政府着力推进的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要善于从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常委会工作机构在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等方面确定审议议题,突出监督工作的重点。

    二是要深入调查研究。围绕审议议题,坚持深入基层,多渠道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社情民意,力求全面了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努力形成事实充分、观点鲜明、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和科学决策提供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三是要提高审议质量要积极营造宽松活跃的会议审议氛围,推行会议主发言人制度,引导全体组成人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意见;组织“一府两院”列席人员认真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真正把议题审深审透。在此基础上,要实行报告票决制度,切实提高审议质量,增强审议效果。

    四是要加强跟踪督办。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是常委会会议的延续,是提高审议质量的落脚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集中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具有一定的严肃性。审议意见一经提出并予以交办,“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办理。要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程序,建立审议意见限期办理制度和办理落实反馈制度,切实做到及时交办、认真督查、真实反馈。对办理工作敷衍应付、落实不力的可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促其落实,以维护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和监督的权威性,真正达到预期的监督目的。

   (四)加强管理,改进作风,切实增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活力。

    一是要加强思想建设。搞好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中心环节,是人大工作实践向我们提出的一个重要课题,更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加强思想建设,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从理论上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来一个再认识、再提高、再深化。同时,还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以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举办读书会、法制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着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地方人大的工作制度,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不可少的工作程序和规范,它作为法律、法规的必要补充和具体化,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的制度保障,也是完善人大各项职能,增强机关活力,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规范。要充分认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深化地方人大的制度建设,坚持制定制度与规范完善有机结合,根据实际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现有的规定、办法、制度等进行修改和完善。并通过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依法进行,为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

    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必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不断深化对社情民意的认识,提出有价值、有分量、有指导意义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在工作中体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意愿,使人大工作具有更加坚实的基础。

    四是要加强机关建设。常委会机关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工作的重要依托。人大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高低,与机关工作和服务水平密切相关。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倡导和培养积极探索、善于钻研、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精神,倡导和培养团结、务实、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形成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健康向上、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为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搞好政务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要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激发内在活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进一步改善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努力为大家办实事、办好事,让大家感受到组织的关心,感受到机关这个大家庭的温暖,感受到工作有希望、有干头、有作为。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障和前提,换届后,我市各级党委按照十七大报告要求,切实加强了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提高了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研究人大工作比较少,重大问题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还不够,党委召开涉及全面性工作会议、组织重大活动和推荐干部应安排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机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制度得不到较好落实。为此,建议各级党委要继续抓好中央〔2005〕9号文件、省委〔2005〕28号文件和市委〔2005〕29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将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总体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定期研究人大工作的制度。每届党委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有关部署。党委常委会要及时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提出工作意见,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坚持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联系人大工作制度。专职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应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会议。党委召开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会议、组织重大活动和推荐干部,应安排与党委、政府同级的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机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涉及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通过一定形式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传达党委的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对其请示的事项,要认真研究并及时答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健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反映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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