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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议案(第43号、第31号)的审议意见
——2014年2月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树武
发布时间:2014-04-04 11:04:21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李学峰等12名代表提出了第43号“关于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的议案”,邵翠云等14名代表提出了第31号“关于整肃民间借贷市场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并案处理,交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
  财经委员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对代表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召开议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并提出具体要求;积极与议案领衔代表沟通,邀请部分代表参加有关会议、调研活动。2月10日-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财经委主任委员王树武带队分别到人行、银监局、金融办、齐商银行进行专题调研,听取情况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座谈。与会部门单位一致认为,该议案符合我市实际,所提建议针对性强,希望采取切实措施尽快落实。
  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2月19日,财经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财经委认为,落实议案提出的“促进深化地方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发展地方法规的制定出台”、“促进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及“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打击非法集资等不法行为”等建议,对于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国民经济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周清利书记、徐景颜市长多次在会议上研究金融工作、金融业发展问题。近年来,我市金融业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推动转调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自身也得到了较快发展。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10年的2.28%,提高到2013年的2.67%;占第三产业的比重由2010年的6.58%,提高到2013年的6.79%;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由2010年的1686.13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2329.41亿元。各类金融机构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共有17家银行、8家证券公司、52家保险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已完成公司制改造,挂牌企业291家。另外,全市现有18家小额贷款公司,44家融资性担保机构。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金融业占比偏低,与我市经济发展规模不相适应。2012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仅为2.55%,低于全省4.03%和全国5.53%的平均水平;占第三产业的比重仅为6.82%,也低于全省10.1%、全国12.4%的平均水平。金融发展整体水平不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够强,面向社区、城乡等地域的小微金融机构不多。中小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仍较突出。金融领域潜在风险增加,金融监管和风险调控能力亟待加强。2013年,全市不良贷款占比2.21%,高出全省0.86个百分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鼓励金融创新、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等深化金融改革的政策目标和方向。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我省未来5年的金融改革发展目标,成为金融改革发展的新起点。要紧紧抓住这一金融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加快金融改革发展,创新金融服务,优化信贷结构,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更好地发挥金融、财政、产业政策的协同作用,促进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为此,财经委提出如下建议:
  一、尽快制定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根据国家、省金融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及金融业面对的新形势和机遇,搞好我市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明确我市金融发展的指导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从完善金融体系、推动金融业务创新、优化金融机构布局、规划金融商务区建设等方面作出统一规划,指导我市金融业发展。建议成立市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制定、改革谋划、发展实施、重大问题解决、工作指导。
  二、完善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激励机制。修订完善《淄博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考核措施,完善奖惩办法。出台更加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住淄金融机构加大对上争取工作,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入住我市,鼓励住淄商业银行上级行加大对我市的信贷支持,调动金融机构服务我市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健全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建立适度规模的风险基金,强化其过桥融资、增信融资等杠杆功能,引导和撬动更多的信贷投入。完善政府性存款业务资源与金融机构对地方贡献挂钩机制、财政贴息与银行信贷联动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优化信贷资金投向,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与信贷结构合理的良性循环,实现银企双赢。设立人才专项基金,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实施金融人才战略,加快金融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三、积极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创新。研究出台我市金融业发展改革的实施意见,勾画我市金融业发展改革的路线图,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以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公司制改造为契机,加快建成全省中小企业投融资交易平台,抓好企业上市工作,积极协助企业进行私募股权、私募债等各种形式的融资,探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途径。推动齐商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深化农信社银行化改革。鼓励发展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满足基层群众金融需求。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发挥好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的作用,积极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健康发展。
    四、大力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借鉴外地金融立法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加强金融发展促进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为我市金融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借鉴外地区先进经验,出台鼓励金融创新政策,探索开展股权、商标权、残值等抵质押业务,拓展抵质押担保范围,逐渐形成以抵质押贷款为主,不断提高抵质押贷款比重,减少企业间互保、联保,切实防范风险。加大措施,千方百计解决企业抵押贷款中存在的房屋和土地手续不全、产权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获得贷款创造条件。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增强金融监管合力。加强对金融运行中苗头性问题的预警、预测,建立预警机制和风险快速处置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骗贷、逃废银行债务、高利贷等违法行为,为维护良好的区域金融秩序提供公平、公正的司法保障。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有效普及金融知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理念,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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